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0-11-30)

发布时间:2020-11-3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各项业务中,在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后仍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单选题】

A.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特制白酒以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

B.工业企业收回委托某外商投资企业加工的化妆品以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销售

C.某烟厂将委托加工的卷烟收回后加价销售

D.某高尔夫球厂收回委托某企业加工的高尔夫球杆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多选题】

A.对于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B.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C.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遭受的重大损失,一律不得减税或免税

D.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减征20% 

E.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矿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遭受的重大损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3、某鞭炮厂2019年11月委托某厂家加工一批鞭炮、焰火,该鞭炮厂发给厂家的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厂家当月加工完毕并于11月20日将该批鞭炮、焰火送交该鞭炮厂,收取含税加工费116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800元,厂家无同类鞭炮、焰火的销售价格。该鞭炮厂于11月底将该批鞭炮、焰火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60000元,则该鞭炮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鞭炮、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单选题】

A.0

B.988.55

C.9000

D.7941.1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受托方计税价格=[30000+(11600+5800)÷(1+13%)]÷(1-15%)=53409.68(元)<委托方收回后的销售价格60000元,所以鞭炮厂当月应纳消费税=60000×15%-[30000+(11600+5800)÷(1+13%)]÷(1-15%)×15%=988.55(元)

4、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致的是( )。【单选题】

A.企业所得税

B.土地使用税

C.消费税

D.资源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所得额,计税依据也是所得额。

5、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卷烟的批发环节

B.金银饰品的生产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环节

E.酒类产品的批发环节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只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珍珠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选项E,酒类产品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死亡待遇。下列各项中,属于该待遇的有( )。

A.丧葬补助金
B.供养亲属抚恤金
C.遗嘱慰问金
D.因工死亡补助金
E.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工伤保险待遇。死亡待遇的内容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

甲医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将自产的一批感冒药品对外捐赠,药品成本为70万元,当月同类药品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为100万元。药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3%。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则甲公司该笔业务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营业外支出 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B.借:营业外支出 70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0
C.借:营业外支出 83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0
D.借:营业外支出 113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0

答案:C
解析:
企业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按同类货物的不含税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故销项税额=1000000×13%=130000(元)。

下列关于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B.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1+9%)×9%
C.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D.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E.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答案:B,E
解析:
选项B,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选项E,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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