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1-04-09)

发布时间:2021-04-09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假设某企业2020年3月产生煤矸石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煤矸石250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煤矸石环保税适用税额为每吨5元,该企业当月就煤矸石应缴纳环境保护税()元。【单选题】

A.1950

B.2550

C.2250

D.275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煤矸石排放量=1000-250-200=550(吨)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550×5=2750(元)

2、下列项目中,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单选题】

A.中外合资企业进口货物缴纳的关税

B.个人独资企业拖欠消费税税款被加收的滞纳金

C.个体工商户逃避缴纳增值税被处的罚款

D.某事业单位补缴的增值税税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关税、被加收的滞纳金、被处的罚款都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事业单位补缴的增值税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2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0.8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职工;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为( )。(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单选题】

A.0.9万元

B.1.98万元

C.3.6万元

D.4.7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职工,没有超过受托方的计税价格,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的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12×30%-10.8×25%=3.6-2.7=0.9(万元);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增值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但消费税不做处理,即消费税不计也不抵。

4、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客观案例题】

A.24140

B.23840

C.22840

D.17178.7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业务(1):30000×9%+163.64×9%=2714.73(元)业务(2):(2600+7800+2000×9%)×{[250000+40000×(1+10%)]÷[250000+40000×(1+10%)+73500]}=8464(元)业务(4):100000×6%=6000(元)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2714.73+8464+6000=17178.73(元)

5、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10%,高尔夫球具厂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单选题】

A.5.13万元

B.6万元

C.6.83万元

D.7.72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计税时要按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税额。高尔夫球具厂应纳消费税税额=77.22÷(1+13%)×10%=6.83(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 )。

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其安装服务
B.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按装服务的销售额,其安装服务
C.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后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D.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
E.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C,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避税方法的有( )。

A.转让定价调整
B.利用错配安排
C.加强税收多边合作
D.利用资本弱化
E.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答案:B,D,E
解析:
选项AC:属于国际反避税措施。

2018年5月,甲企业签订了两份加工承揽合同:受托为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合同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20万元,并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为丙企业加工一批料件,合同注明丙企业提供原材料16万元,甲企业提供辅料4万元、收取加工费6万元。已知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A.93
B.152
C.160
D.200
答案:C
解析:
加工承揽合同:(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20×10000×0.3‰+10×10000×0.5‰)+(4+6)×10000×0.5‰=110+50=160(元)。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稅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均为零长城公司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元会计利海总额为600元,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年12月30日,长城公司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立即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日,与税法规定致。2019年年末,长城公司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80万元
(2)2019年6月1日,长城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
(3)2019年12月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2000元的产品,其成本为1500万元
合问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3个月内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售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项产品的退货率为10%
(4)2019年发生广告费用8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750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2019年度计提工资薪金700万元,实际发放660万元,其余部分拟于2017年7月初发放;发生
职工教育经费568万元。根据稅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2019年度长城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A.201
B.175
C.190
D.176
答案:D
解析:
(1)递延所得税资产=(640-580)×25%=15(万元);
(3)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10%×25%=50(万元);
(4)递延所得税资产=(800-750)×25%=125(万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44×25%=11(万元)
2019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递延所得稅资产”科目余额=15+50+12.5+11=8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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