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有关反诉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E.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1)选项C:反诉必须于一审判决前提出;(2)选项D:反诉与本诉应当具有牵连性,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但并未要求其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被告人的亲友担任辩护人时,有权( )。【单选题】

A.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经人民法院许可,会见在押被告人

B.根据案情需要,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C.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自行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D.直接向证人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其他公民作为辩护人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被告人的亲友担任辩护人时,有权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经人民法院许可,会见在押被告人。

3、下列选项中,可以由单位作犯罪主体的犯罪有( )。【多选题】

A.骗取出口退税罪

B.抗税罪

C.逃税罪

D.逃避追缴欠税罪

E.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位犯罪主体。除了抗税罪的主体不能是单位以外,其他几种犯罪的主体都可以是单位。

4、劲松公司准备在六安市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向市规划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提出核发有关许可证照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该许可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如果劲松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当场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六安市人民政府对劲松公司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组织上述职能部门联合办理

C.如果存在行政许可办理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情形,则该许可应当撤销

D.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前,拟建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居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E.如果发现劲松公司通过贿赂手段获得该许可,则对劲松公司在3年内再次申请该许可均不应受理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听证程序、撤销情形以及法律责任。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也可以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以选项A错误。六安市人民政府对劲松公司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可以组织上述职能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但不是“必须”组织。所以选项B错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所以选项C错误,不属于应当撤销的情况,而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况。

5、对具有破产原因而又有再生希望的企业,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重整。下列有关债务人及其出资人重整期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债务人合法占有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应当无条件予以返还

B.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D.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自行管理财产而不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重整期间,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2)选项C: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D: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诉讼文书不包括( )。

A.和解书
B.判决书
C.裁定书
D.调解书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017年1月某上市公司对本公司20名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政策,约定如在公司连续服务2年,即可以4元/股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1000股。假设2019年1月,20名管理人员全部行权,行权日股票收盘价20元/股。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行权时该公司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费用金额是( )元。
 

A.300000
B.320000
C.380000
D.400000
答案:B
解析:
扣除费用=(20-4)×1000×20=320000(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支付的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共计200万元;开发期间支付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8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640万元(合同规定工程总价款800万元,当期实际支付总价款的80%,剩余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1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项目竣工后,企业对外销售了70%的写字楼、20%的写字楼用于抵偿前期欠材料供应商的购货款;剩余的10%用于对外出租。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是( )万元。

A.651
B.693
C.770
D.837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80+50+800)×(70%+20%)=837(万元)。

(2019年)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的内容有( )。

A.建筑服务提供时间
B.项目总金额
C.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
D.建筑服务负责人
E.项目名称
答案:C,E
解析:
提供建筑劳务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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