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0-01-31)

发布时间:2020-01-31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向法院提供的( ),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书证。【单选题】

A.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

B.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

C.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类笔录

D.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选项A属于视听资料,选项B属于鉴定意见,选项D属于现场笔录。

2、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 )。【多选题】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本证

D.反证

E.物证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据的分类、证据的种类。本案中,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就是工具书被损毁这一事实,因此被毁损的图书直接证明了该事实,它属于直接证据。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被损毁的图书是书店提供的为了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证据,属于本证。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被损毁图书并不是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而是以其破损的外部形态证明案件事实,因此它为物证。所以选项E正确。

3、甲县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对王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决定,王某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应为( )。【单选题】

A.乙镇税务所

B.甲县税务局

C.乙镇人民政府

D.甲县税务局或乙镇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税务所是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所有权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在本题中,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1000元罚款决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直接以该税务所为被申请人。

4、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多选题】

A.罚款

B.行政拘留

C.没收违法所得

D.责令停产停业

E.收缴或停售发票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选项B、D属于行政处罚;选项E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措施,而非税务行政处罚。

5、2014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应于2014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14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14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4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14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作出答复。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本题情形视为解除合同,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所以选项A、C错误。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加计摊销额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属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B.属于非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C.属于非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D.属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答案:A
解析: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计算每期摊销额。导致税法比会计上摊销的多,也就是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所以加计摊销额造成的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但是因为这个暂时性差异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应税车辆,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地点是()。

A.车辆登记地

B.车辆购置地

C.单位的机构所在地

D.个人的经常居住地
答案:A
解析: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2019年2月1日,某县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甲村居民张某经营加工业务,但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缴纳任何税款。税务人员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张某拒不承认;税务人员遂到举报所称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了大量库存产品,向张某再次询问,张某称是朋友寄放的;检查期间,围观群众举报张某的经营账簿存放家中,税务人员随即到张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并强行打开保险柜,取得了张某的经营账簿。后该县税务局稽查局向张某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其补缴税款2万元,并加收滞纳金;3月30日,对张某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张某处罚2万元,并告知了张某所享受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月10日,对张某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若税务机关对张某作出下列处罚决定,则其中张某有权申请听证的有(  )。

A.税务机关对张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决定
B.税务机关对张某作出警告决定
C.税务机关对张某作出没收生产设备的决定
D.税务机关对张某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
E.税务机关对张某作出吊销税务许可证件的决定
答案:A,E
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1)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2)税务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3)税务机关作出的吊销税务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构成要件有(  )。

A.客观方面表现包括对案件性质认识错误或因工作失误不移交案件
B.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活动秩序
C.犯罪主体为行政执法机关
D.犯罪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
E.主观方面必须由于故意或疏忽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2)选项B: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秩序和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司法活动秩序;(3)选项C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4)选项E: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不包括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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