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8-30)

发布时间:2021-08-3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某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市宜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批薯片涉嫌违法使用大量添加剂。遂将该批薯片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5日。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关于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适用条件、程序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上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理由是《行政强制法》对这种行为没有作出规定

B.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上属于不可诉行政行为,理由是该行为对宜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

C.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适用条件是该批薯片作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D.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在程序上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现场直接作出,登记保存期限15日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行政强制法》虽然没有明确地将先行登记保存作为强制措施的种类,但可以认为属于“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选项A错误。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先行登记保存不仅改变了相对人财产、物品等的事实状态,其实施也导致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产生,该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所以选项B错误。登记保存期限应为7日。所以选项D错误。

2、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单选题】

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罚款

C.没收非法财产

D.责令停产停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设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3、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但不适用处罚听证程序的是(    )。【单选题】

A.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B.停止出口退税权

C.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

D.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不服,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3日内也有权提出听证要求,A选项错误;停止出口退税权属于税务行政处罚但不适用处罚听证程序,B选项正确;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均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行为,故C、D选项错误。

4、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程序中期限的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除当场收缴外,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B.当事人不在现场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C.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7日内提出

D.行政机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作出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除当场收缴外,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2)选项C: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3)选项D:《行政处罚法》未对“立案后多长时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作统一明确的规定。

5、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视具体情况在法定权限内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主体有( )。【多选题】

A.行政机关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公民

E.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中,被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不限于“行政机关”。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位于市区的甲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货物适用的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9%。2019年7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68万元;当月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是15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已知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计划分配率为75%,6月末无留抵税额;8月内销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3万元。则下列关于甲企业7月和8月增值税的相关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A.甲生产企业7月应退增值税6.75万元、免抵税额为0
B.甲生产企业7月应退增值税39万元、免抵税额为32.25万元
C.甲生产企业7月应退增值税32.25万元、免抵税额为6.75万元
D.甲生产企业8月留抵税额为7.55万元
E.甲生产企业8月应缴纳增值税7.55万元
答案:A,D
解析:
甲企业7月份增值税的计算:当月耗用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300×75%=225(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225)×(13%-9%)=3(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226÷(1+13%)×13%-(68-3)=-39(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00-225)×9%=6.75(万元),当期应退甲企业增值税=6.75(万元),免抵税额=6.75-6.75=0,期末留抵税额=39-6.75=32.25(万元);甲企业8月应纳增值税=200×13%-1.3-32.25=-7.55(万元)。

下列各项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算依据的是( )。

A.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
D.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
答案:A
解析:
选项B: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中。选项CD:记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中。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终结
C.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
D.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答案:B
解析:
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非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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