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11-20)

发布时间:2020-11-2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伤。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我改天再收拾你!”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行为构成( )。【单选题】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排除选项A;(2)乙最终毫发未伤,排除选项D;(3)甲未如愿并非自己良心发现,而是乙穿了防弹背心,属于甲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排除选项B。

2、小王涉嫌在15周岁时犯抢劫罪,其母亲向律师咨询,律师的下列答复中,不符合刑事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不作为累犯

B.不适用死刑

C.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2006年4月以来,陶某等人分别以自己或者家族成员名义,先后注册15家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各类普通发票共计2.4万份,以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9000余份,涉案金额近亿元,非法获利200余万元。本案中,陶某涉嫌的罪名是(  )。 【单选题】

A.非法出售发票罪

B.非法购买发票罪

C.出售伪造发票罪

D.出售抵扣税款发票罪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C:本案所涉2.4万份普通发票,全部从税务机关取得,应为“真票”,本项应予排除;(2)选项D:本案所涉发票为“普通发票”,而非“抵扣税款发票”,本项应予排除;(3)选项B:不存在“非法购买发票罪”,对非法购买发票行为入罪的,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项应予排除。

4、税收管理员陈某、任某涉嫌罪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任某涉嫌逃税罪

B.陈某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C.陈某涉嫌逃税罪

D.任某涉嫌受贿罪

E.任某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税务人员(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不征或者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徇私舞弊不征、少挣税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2)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陈某),如果与逃税人相互勾结,故意不履行其依法征税的职责,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的,应该将其作为逃税罪的共犯论处。如果行为人(任某)知道了某人在逃税,出于某种私利而佯装不知,对逃税行为采取放任态度,因此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只能认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5、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对于预备犯罪,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对于未遂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1)选项B: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选项C: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选项D: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行政行为属于双方具体行为的是( )。

A.行政处罚
B.行政协议
C.行政许可
D.行政强制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协议。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协议是一种双方行政行为,与单方行政行为有别。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利润的有(  )。

A.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
B.支付的电费
C.因污染环境被处罚的5000元罚款
D.所有者追加的50万元投资
E.向银行借款200万元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D,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而非利润,因此不选。(2)选项E,应计入负债。(3)根据【小新点】思路:利润范围=收入-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选项A为收入,选项B为费用,选项C为营业外支出,均应计入利润,因此ABC选项正确。

2013年12月5日,甲、乙、丙、丁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4年3月6日甲转为有限合伙人,2014年4月1日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4年5月1日丁退出合伙企业,2014年6月1日戊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加入该有限合伙企业。其中2014年2月20日合伙企业发生80万元的债务,下列关于合伙人债务承担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合伙人甲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B.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合伙人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人丙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合伙人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3)选项C: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选项D: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选项E: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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