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12-07)
发布时间:2020-12-07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国家赔偿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赔偿包括( )。【多选题】
A.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B.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C.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D.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2、袁某认为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对他的房产信息记载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袁某向法院起诉该局不作为,请求法院判决该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法院予以受理。该局认为,袁某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下列关于本案法院受理和举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的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袁某应向上一级房产管理局投诉
B.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
C.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错列被告,袁某应起诉中川区人民政府
D.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明中川区房产管理局所记载房产信息有误且拒绝予以更正的证据
E.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进行举证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1)选项A:袁某起诉被告不作为,不予以更正错误登记信息,被告的不作为可能对袁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该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选项B:行政诉讼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选项C:区房产管理局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袁某直接起诉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即可。(4)选项DE: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即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举证)。
3、某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了一份房屋产权证书,郭某系房屋产权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声称自己几年前就从该区房产管理局领到了所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因交涉没有结果,李某遂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复议审理,区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郭某接到决定书后没几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对该决定不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起诉的效力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本案不属于法定受案范围
B.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原告没有先申请复议处理
C.本案起诉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郭某的妻子没有原告资格,应以郭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D.本案起诉成立,法院应当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撤销房产证的复议决定对郭某或其妻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B:对房屋产权登记行为不服,法律并未要求复议前置。(3)选项C: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在本题中,郭某的房屋产权证被撤销,郭某本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郭某死亡,其妻作为近亲属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从郭某妻子作为产权共有人、继承人的角度,属于利害关系人,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本题是一个房屋有两本房产证、分属两个不同的人,两个持证人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人,其中一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另一人(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4、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省公安厅维持了没收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为共同被告
B.田某无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李某提起的行政诉讼
C.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2)选项B: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田某可能因走私问题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3)选项CD:根据《行政诉讼法》(2015)第18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有关撤回复议申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应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
B.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方可撤回
C.撤回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终止
D.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选项D: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2)选项E:非复议前置案件,申请人在经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确认转让股权收入的时间是( )。
B.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日期
C.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
D.实际收到股权的日期
(1)开采原油10万吨,当月销售3万吨,1万吨用于加热修井。销售原油,收取不含税价款240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取得优质费4万元,从开采地运送到购买方指定地点,向购买方收取运输费用20万元,运费单独核算。
(2)开采原油的同时开采了200万立方米的天然气。当月全部销售,不含税单价为2元/立方米。
(3)将本月开采的6万吨原油继续加工为柴油5万吨,当月将生产出的柴油销售给A加油站2万吨,每吨不含税售价4000元。销售给B加油站1万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800元。
(4)将本月生产出来的柴油0.5万吨用于换取生产资料,0.8万吨用于投资某油田企业,0.7万吨用于抵债。
(5)购置炼油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0万元。
已知: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8%,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6%,柴油的消费税税率为1.2元/升,柴油1吨=1388升。最近时期同类原油的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为800元/吨,同类原油的最高不含税销售单价为850元/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业务(3)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
B.288
C.306
D.300
业务(3)应缴纳资源税=6×800×6%=288(万元)
B.公园内附设照相馆使用的土地
C.生产企业使用海关部门的免税土地
D.公安部门无偿使用铁路企业的应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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