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6-21)

发布时间:2021-06-2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 )的证据材料,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多选题】

A.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

B.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事项

C.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D.涉及中止诉讼、终结诉讼事项

E.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选项B、D属于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的情形。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是( )。【单选题】

A.某公民认为政府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B.某组织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结果不服

C.某公民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其竞争的行为不服

D.某公务员对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降级处分行为不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A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选项B属于行政调解,选项D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均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证据质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B.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C.对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D.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

E.对一审已经认定的证据,二审程序中,法庭一律不予质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B: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2)选项E: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4、袁某认为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对他的房产信息记载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袁某向法院起诉该局不作为,请求法院判决该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法院予以受理。该局认为,袁某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下列关于本案法院受理和举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的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袁某应向上一级房产管理局投诉

B.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

C.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错列被告,袁某应起诉中川区人民政府

D.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明中川区房产管理局所记载房产信息有误且拒绝予以更正的证据

E.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进行举证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1)选项A:袁某起诉被告不作为,不予以更正错误登记信息,被告的不作为可能对袁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该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选项B:行政诉讼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选项C:区房产管理局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袁某直接起诉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即可。(4)选项DE: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即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举证)。

5、某贸易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图书,甲省乙市海关(位于乙市丙区)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批图书中夹杂一批走私光盘,于是没收了光盘,并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若该贸易公司不服海关处罚应向( )起诉。【单选题】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丙区人民法院

C.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D.海关属地海事法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7年)甲公司期末原材料数量为10吨,账面成本为9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5万元。该原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与乙公司所需合同约定的20台Y产品。合同约定的售价为每台10万元(不含增值税)。估计将该原材料加工成Y产品每台尚需加工成本总额为5万元,销售每台Y产品尚需发生相关税费1万元,本期期末市场上该原材料每吨售价为9万元。估计销售每吨原材料尚需发生相关税费0.1万元。则期末该原材料尚需计提减值准备为(  )万元。

A.-5
B.5
C.-14
D.15
答案:A
解析:
专门用于生产某产品的材料,应先对该产品进行减值测试,若产品发生减值,则期末专门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产品没有发生减值,则期末专门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以成本计量。Y产品的成本=90+20×5=190(万元),可变现净值=20×(10-1)=180(万元),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Y产品发生减值,说明该原材料期末应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材料的成本为90万元,可变现净值=180-5×20=80(万元),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则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10万元,原已计提减值准备15万元,则本期应转回减值5万元,即期末该原材料尚需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

(2018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追回权和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
C.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提出
E.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答案:A,B,D,E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3)选项C: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选项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5)选项E:因《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陈建赴国外学习1年,在国内有一套两居室房屋闲置,2014年5月3日,陈建与邻居张增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在陈建出国期间,委托张增为陈建看管房屋。”为处理紧急事务,陈建于5月6日将钥匙及《房产证》交给张增。张增为谋私利,谎称该房屋为其本人所有,于2014年5月15日将房屋出租给其同事林海。《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不得转租他人。”5月20日,张增将房屋钥匙交给林海。同日,林海入住。5月30日,林海在未告知张增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一间居室租给朋友王琳。林海与王琳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1年,每月王琳向林海交纳1000元租金”。2015年5月1日陈建回国,发现其房屋已被出租。陈建多次向张增、林海、王琳要求返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适用简易程序,则诉讼费减半收取
B.若本案适用小额诉讼,后来法院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则对该裁定不得上诉
C.若本案适用小额诉讼,则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7日
D.若法院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3个月
E.由于本案涉及不动产租赁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小额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而上诉是针对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的,因此不能上诉。(3)选项C: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4)选项D: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5)选项E: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包括:①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②涉外民事纠纷;③知识产权纠纷;④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⑤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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