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19-12-26)

发布时间:2019-12-26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民法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单选题】

A.债权人起诉债务人

B.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5天死亡

C.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还债协议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有( )。【多选题】

A.侵权行为

B.买卖合同

C.遗赠

D.赠与合同

E.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双方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排除选项A。双方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排除选项C、E。

1、根据民法理论,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单选题】

A.传达室的杨某将孙某寄给周某的信送给周某的行为

B.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李某代替王某招待王某的朋友的行为

D.公交车的售票员向乘客卖票的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公交车的售票员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向乘客卖票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该权利义务关系归属于公交公司。因此它是一个代理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职务代理。

1、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单选题】

A.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对世权与对人权

D.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分类。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1、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共同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称为( )。【单选题】

A.连带责任

B.无过失责任

C.直接责任

D.严格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复数责任人中的每一个人均有义务应权利主体的请求而承担全部责任的民事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税收优惠的咨询有关表述正确的有(  )。

A.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B.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依旧分2年抵扣
C.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D.自2019年4月1日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答案:A,C,D,E
解析: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企业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可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

A.以可变现净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B.以重置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C.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答案:C,D,E
解析:
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李某应邀参加某部话剧演出,一次性获得表演收入50000元,将收入的一半直接捐赠给了家乡贫困户张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 )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A.10000
B.13200
C.14000
D.12200
答案:A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个人直接捐赠的不予扣除。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作规定。2016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6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通过3项决议:(1)通过公司增资方案;(2)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乙所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乙持股10%以上,则有权提起该诉讼
B.不论乙的持股比例如何,均有权提起该诉讼
C.人民法院可以应被告的请求,要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D.乙应当自上述3项决议作出之日起18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答案:B,C,E
解析:
(1)选项AB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选项D错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选项C:股东提起上述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3)选项E: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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