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速看!

发布时间:2020-04-17


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非常受欢迎,这不, 这段时间好多小伙伴都在问51题库考试学习网:2020年山东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时什么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上答案来啦!

到底报考国家司法考试有哪些要求呢?对于学历有要求吗?对于专业有要求吗?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报考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报考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报考人员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温馨提醒: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注意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报考人员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报考人员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报考人员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以上就是此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啦,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国家司法考试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旦有与之相关的考试资讯,我们一定会及时通知到大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调查取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实,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
B: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法院应当主动依职权调查取证
C: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
D: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被通知不予准许的,可以向该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A
解析:
【考点】法院调查取证。详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的是指以下情形:(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据此,A项正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7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据此,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应当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而不是由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据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而不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故C项错误。D项,应当是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

巨龙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中不可以申报的是:()
A.中国银行的债权:巨龙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500万元,尚未到还款期
B.麒麟公司的债权:麒麟公司作为巨龙公司的保证人担保巨龙公司对万科集团的债务履行,巨龙公司未履行债务,麒麟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尚未承担,万科集团已申报债权
C.东风公司:巨龙公司与东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东风公司认为巨龙公司在合作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造成自己损失100万元,东风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 提起仲裁,尚未裁定
D.张力:张力与巨龙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巨龙公司提供后勤服务,巨龙公司欠张力劳务费

答案:B
解析:
考点:债权申报
讲解:《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故A选项中的未到期债权可以申报,不当选。第5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B选项中,债权人已经申报债权,保证人不能再申报,当选。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故C选项中的仲裁未决的债权可以申报,不当选。第4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査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规定,债务人所欠的职工工资等不必申 报,而D选项中,张力与巨龙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不是巨龙公司的职工,故对巨龙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申报,不当选。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本案中,丙对系争财产享有共有权,该共有权遭到乙丁之间的无权处分行为的侵害,因此乙和丙的诉讼地位本来就是相互冲突的,不存在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乙丙不构成共同诉讼,A、B排除。丙基于其独立的共有人地位,有权独立地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条件,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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