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宁夏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2


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相关职业人员:

现将我区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区内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及等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鉴定时间

2019年1116(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鉴定内容和方式

(一)鉴定职业内容与方式详见附件2。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120分钟,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二)鉴定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方式按照附件2执行。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三)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四、报名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区统一鉴定。已参加培训并申请鉴定人员,可到相关报名点报名(见附件3);直接申请参加鉴定的人员,到宁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报名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2份,须提交个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5张及同底版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大小不能超过200K,照片格式为jpgpnggif。照片以申请鉴定者个人身份证号为文件名。照片红、蓝、白底均可。

申请一级和二级的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交标准格式的论文一式4)

五、鉴定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宁价费发[2007]210)的规定执行。

六、证书颁发

鉴定成绩合格者,将由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规范管理,提高鉴定质量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各考点、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0] 14),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巡查,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统考日监督举报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10)84661234(010)84661130;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6,5099012;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951-5099087,5099092

附件: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表;

2、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区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

3、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区统一鉴定委托报名点名单。

宁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613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人力资源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因工作需要,经企业主管部门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A.原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B.原单位无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C.员工需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D.员工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在新单位生效

E.原单位减半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AC

企业竞争战略的基本支撑点是( )

A.顾客所钟爱

B.企业文化

C.生产技术

D.财务实力

E.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BCDE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法定条款是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条款,不具备法定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即承担何种工作或职务,包括工种和岗位、工作地点和场所。关于工作的数量、质量标准,若不宜具体规定,做出原则性规定即可。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劳动条件是为完成工作任务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必要条件。具体的生产工作条件应当包括:加班加点、工作班制、劳动工作条件、劳动工具、生产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卫生制度、健康检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和伤亡事故处理制度等。
(4)劳动报酬。即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此项条款应明确员工适用的工资制度、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周期、工资计算办法、奖金津贴获得条件和标准;如有必要,还可以明确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以及下岗待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不得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社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在其生育、养老、疾病、死亡、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本项条款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社会保险缴费项目、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等。
(6)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则和用人单位按照合法的程序制定的内部劳动规则。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导致或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合同期限届满、约定义务完成属于法定终止条件;约定终止条件即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将一定情形的发生作为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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