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历年真题(2020-08-27)

发布时间:2020-08-2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死亡赔偿案件,二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发现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错误(数学上的错误),导致总金额少了7万余元。关于二审法院如何纠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制作判决书

B.直接作出改正原判决的新判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C.作出裁定书予以补正

D.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后作出裁定予以补正

【答案】C

【考点】判决裁定

2.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考点】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3.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考点】执行开始、执行措施、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4.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裁定延期执行

B.应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甲的遗产

C.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

D.应裁定变更甲的全部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答案】C

【考点】执行开始执行措施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5.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B.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

C.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

D.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答案】D

【考点】仲裁规则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真题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乙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用于建造“锦秋花园”别墅区。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入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锦秋花园”列为非法用地开发项目,下令停建。对于这一事件的以下评论,哪项是正确的?()

A、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甲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
B、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但可以出租。甲公司可以通过长期租用这块土地进行开发
C、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但可以联营。本案如采用甲出资、乙出地的合作开发形式,即为合法,可以不经政府批准
D、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转让,本事件合乎法律规定,但应补办有关手续
答案:A
解析:
【考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详解:《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甲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

甲国政府与乙国Aier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Aier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按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乙国采取的相对豁免主义,依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国政府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商业活动,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的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其国家豁免权
C.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也可管辖
D.甲国要求乙国宣布其法院作出的缺席判决无效,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答案:B
解析:
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另外,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同时不能将一国对某一特定事项上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其他事项上。故B正确。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5年选)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答案:C,D
解析:
《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S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接受其近亲属的委托,诉讼法也允许律师接受近亲属委托成为辩护人或代理人,故A项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公证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但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回避无明文规定,故B项错。《法官法》《检察官法》第六章对任职回避作了明确规定,但《公证法》无此明确规定,故C项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2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该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D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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