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2)

发布时间:2020-09-02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不计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侵占罪?

A.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

C.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捡起钱包离去

D.丁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

【答案】A

【考点】侵占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

【解析】

A选项,甲作为个体干洗店老板,受他人委托,在洗衣期间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发现衣袋内有钱时将钱藏匿,属于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

B选项,乙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占有但公司所有的财物隐匿,成立职务侵占罪。

C选项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钱包属于他人的遗忘物,应成立侵占罪。也有人认为,航空器相对封闭,旅客人数有限,不同于人员流动性大、开放性较强的火车、公共汽车等,且空乘人员对航空器的控制、监视力度大,因此,如果失主还在飞机上,该财物由失主占有;如果失主已经下飞机,该财物由空乘人员占有,因此,丙从他人占有下把钱包拿走,构成盗窃罪。2012年司法考试命题人持第二种观点。

D选项,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该财物是主人特别声明或者故意放置在特定场所的财物。根据一般的社会观念,在其他客人来领取财物之间,该财物由放置者占有,丁窃取了他人占有的财物,成立盗窃罪。

2.甲路过偏僻路段,看到其友乙强奸丙的犯罪事实。甲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用手机向乙通报公安机关抓捕乙的消息

B.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

C.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

D.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

【答案】C

【考点】窝藏、包庇罪

【解析】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A选项构成窝藏罪。

B选项证人始终保持沉默,拒绝作证,不属于作假证明包庇。

C项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构成包庇罪和伪证罪的竞合,该选项正确。

D项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训诫,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但行为人不构成包庇罪。

3.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10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乙虽20日后主动归还10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

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

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

【答案】D

【考点】挪用公款罪、罪数、共犯

【解析】

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行为形态有三种:

(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无论时间长短、数额大小均构成犯罪。

(2)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数额较大,即便在3个月以内归还,也构成犯罪。

(3)挪用公款既不进行非法活动,也不进行营利活动,而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同时要求满足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属于指使他人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共犯论处,故A项正确。

甲挪用公款炒股票,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因为挪用数额巨大,即便乙在20日后,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也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B项正确。

甲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成立受贿罪,C项正确。

挪用公款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数罪并罚,故D项说法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通知说法正确的是:( )
A.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B.除无法通知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C.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D.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答案:D
解析:
考点: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通知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故A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幻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故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2款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可见,C错误,D正确。

某甲故意向某乙传授盗窃方法,某乙没有按某甲传授的方法去盗窃,甲的行为是:()

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D.犯罪预备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既遂的成立标准。某甲构成的是传授犯罪方法罪,与被传授人是否犯罪无关。

共用题干
甲公司委托乙行纪行为公司出售一套闲置设备,甲公司定价10万元,乙行纪行以9.9万元的价格将设备卖给丙公司,乙行纪行向甲公司补足了1000元的差额。回答以下(1)~(2)题:

如果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了设备后,丙公司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行纪行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乙行纪行承担赔偿责任
D:甲公司无权要求乙行纪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行纪行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乙行纪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甲公司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甲公司不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行纪行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不履行义务致使甲公司受到损害,乙行纪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BC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BD选项正确。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期限可以为7年
B.自发行结束后第5个月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C.转股价格应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的90%
D.上市商业银行可以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非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2)选项B: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3)选项C: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4)选项D: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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