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的2022年普通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考试大纲都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1-08-06


2022年普通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一)考试大纲有哪些?2022年考试大纲还未公布,建议各位考生可以参考2021年的考试大纲进行复习。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

英语(一)考试大纲

I.考试性质

英语(一)考试是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对英语语言的运用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并有利于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II.考查目标

考生应掌握下列语言知识和技能:

(一)语言知识

1.语法知识

考生应能熟练地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

本大纲没有专门列出对语法知识的具体要求,其目的是鼓励考生用听、说、读、写的实践代替单纯的语法知识学习,以求考生在交际中能更准确、自如地运用语法知识。

2.词汇

考生应能掌握5500左右的词汇以及相关附表中的内容。

除掌握词汇的基本含义外,考生还应掌握词汇之间的词义关系,如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等;掌握词汇之间的搭配关系,如动词与介词、形容词与介词、形容词与名词等;掌握词汇生成的基本知识,如词源、词根、词缀等。

英语语言的演化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动态发展过程,它受到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影响。这意味着需要对本大纲词汇表不断进行研究和定期的修订。

此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统一考试是为非英语专业考生设置的。考虑到交际的需要,考生还应自行掌握与本人工作或专业相关的词汇,以及涉及个人好恶、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词汇。

(二)语言技能

1.阅读

考生应能读懂选自各类书籍和报刊的不同类型的文字材料(生词量不超过所读材料总词汇量的3%),还应能读懂与本人学习或工作有关的文献资料、技术说明和产品介绍等。对所选材料,考生应能:

1)理解主旨要义。

2)理解文中的具体信息。

3)理解文中的概念性含义。

4)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

5)根据上下文推测生词的词义。

6)理解文章的总体结构以及上下文之间的关系。

7)理解作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

8)区分论点和依据。

2.写作

考生应能写不同类型的应用文,包括私人和公务信函、备忘录、报告等,以及一般描述性、叙述性、说明性或议论性的文章。写作时,考生应能:

1)做到语法、拼写、标点正确,用词恰当。

2)遵循文章的特定文体格式。

3)合理组织文章结构,使其内容统一、连贯。

4)根据写作目的和特定作者,恰当选用语域。

Ⅲ.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卷包括试题册和1张答题卡。考生应将1~45题的答案按要求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将46~52题的答案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二)考试内容

试题分三部分,共52题,包括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

第一部分英语知识运用

该部分不仅考查考生对不同语境中规范的语言要素(包括词汇、表达方式和结构)的掌握程度,而且还考查考生对语段特征(如连贯性和一致性等)的辨识能力等。共20小题,每小题0.5分,共10分。

在一篇240~280词的文章中留出20个空白,要求考生从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选出最佳答案,使补全后的文章意思通顺、前后连贯、结构完整。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考生们带来的2022年普通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一)部分考试大纲,供备考的同学参考。每年研究生考试报名人数呈上升趋势,竞争也越来越大,51题库考试学习网衷心的祝愿各位考生都能考上理想院校,成功上岸!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清燥救肺汤的药物组成包含

A.桑叶
B.枇杷叶
C.胡麻仁
D.阿胶
答案:A,B,C,D
解析:
清燥救肺汤的组成为桑叶、煅石膏、甘草、人参、胡麻仁、真阿胶、麦门冬、杏仁、枇杷叶。

下列有关人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只存在个体人权,不存在集体人权
B.人权是指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D.人权具有超时代性,所以人权价值属于本源性价值
答案:A,B,D
解析: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从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因此人权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可以分为一般社会群体的权利和特殊社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人权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人权未规定到宪法中,比如自由迁徙权,B项错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的,C项正确。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在的正当性根据和理由,但人权不具有超时代性,D项错误。

我国刑法分则第四章中明确规定了破坏选举,体现了对宪法规定的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保护。这体现了刑法的

A.保障机能
B.规制机能
C.保护机能
D.威慑机能
答案:C
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的积极作用:A选项中的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应保障人权,即要求对犯罪的人要准确定罪量刑,又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罚权的非法侵害:B选项中的规制机能,是指通过明确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处以何种刑罚,来宣告国家禁止的行为,实现对人的行为的规制或者约束,这是指刑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的作用、C选项中的保护机能,是指刑法通过打击犯罪来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通过立法设置的每一个罪名都是为了保护特定的法益,设置破坏选举罪就是为了保障公民政治权利这种法益,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的威慑机能,不属于刑法的机能。

女性,24岁。因上腹痛6小时来院,现除上腹痛外,感右下腹也痛,伴恶心、呕吐。1年前曾有类似情况,外周血WBC12×109/L。
给病人作腹部检查,最可能发现的体征是

A.全腹压痛、反跳痛、肌紧张,上腹及右下腹部最重
B.右下腹固定压痛
C.移动性浊音阳性
D.右下腹可及疼痛性包块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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