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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师答案《刑事诉讼法》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8月课程考试作业考核试题3

对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已经追究的,可以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参考答案: 错


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18分)

(1)文化


正确答案:
61.(1)答:文化是一个群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民族、企业、家庭)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风俗、习惯、代表人物,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广义的文化指人类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成果的总和,包括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狭义的文化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各种制度等。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题5分,共10分)

第 11 题 简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配合的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互相配合,利于发挥教育的整体作用。
(2)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密切配合,利于教育方向的统一。
(3)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协调配合,利于教育互补作用的发挥。


司法机关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已经追究的,应当是()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宣告无罪

D、终止审理


参考答案:A,B,C,D


司法机关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 )。

A.免予起诉

B.不起诉

C.宣告无罪

D.终止审理

E.撤销案件


正确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核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A卷-完整答案附后-姓名: 专业:学号: 学习中心:$ 成绩: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管辖:2、强制措施3、附带民事诉讼4、书证5、辩护权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2、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是什么?3、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是什么?三、论述题(每题20分)请论述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四、例分析题(本题30分)1、2011年6月5日,贾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3月被提前释放。2017年5月20日下午,贾某将李某的皮包抢走,内有现金3000元,身份证一张,贾某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林某和陈某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当取证结束后,民警林某和陈某认为贾某能承认错误,认罪态度好,决定给予取保候审,并由贾某的朋友王某(无固定收入)为保证人。问题:采取取保候审是否恰当?如果取保候审,王某能否可以作为保证人?请阐述理由。蝴蝶(butterfly)是昆虫纲(Insecta),类脉总目(Amphiesmenoptera),鳞翅目(Lepidoptera)中一类昆虫的统称,全世界已记载近2万种,中国的蝴蝶资源较为丰富,已记录2000多种。大部分蝴蝶触角为棒状或锤状,细长,底部略有加粗白天活动,两翅连锁器为翅抱,身体相对纤细。蝴蝶被誉为“会飞的花朵”,是一类非常美丽的昆虫。蝴蝶大多数体型属于中型至大型,翅展在15260毫米之间,有2对膜质的翅。体躯长圆柱形,分为头、胸、腹三部分。体及翅膜上覆有鳞片及毛,形成各种色彩斑纹。蝴蝶的分类和所有动物一样,以“种”作为基本单元。同一种的蝴蝶必然形态相似,具有相同的血缘,相似的生活习性,并能互相产生正常的后代。关于蝴蝶的分类,早在 1735年瑞典博物学家林奈(Linnaeus,1707一1778)就进行了研究,他把各种蝴蝶统统归于一属,称“凤蝶属 papilio”1758年,林奈创立了“二名法”的生物学名,即一个物种的学名由两部分组成,前一个词为该生物的属名(名词式),后一个词为该生物的种名(形容词式),合而成一学名。再在学名之后,加上定名人的姓和年号,即表示最初给该物种命名的人及命名的时间。至于亚种和变种,则列在种名之后。学名规定用拉丁语书写,名词在前,形容词在后,这和英语不同。印刷时字体:属名、种名、亚种、变种和异常型用斜体,命名者、年号、属以上的分类名称用印刷正体,从而使包括蝴蝶在内的生物命名方法确立起来。但林奈当时没有设科,其分类方法也不完善。因此,以后许多学者对蝴蝶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分类。不但将近似的种集合为“属”,再将近似的属集合为“科”,由科集合成“目”。还在科的上而设“总科”,科的下面设“亚科”,亚科下面设“族”,更有在种的下面设“亚种”“变种”或“型”的。根据文献记录。1875年之前,相维创设的蝶类属名约1105个(包括同物异名在内),其中大多数是在 1850年之前创设的,而现今记载的蝶类属名约1855 个。世界蝴蝶分类系统是随着新种不断发现、人们记载的蝴蝶数量不断增多以及研究工作不断深化而逐步完善起来的。J.C.Fabricius(1794)时代记载的蝴蝶种类仅为1147种,到了W.F.Kirby(1871)的目录中记载的蝴蝶总数为7695种,而现在记载的蝴蝶种类已超过17000种。其间,科(亚科)、属发生分化、归并,新的科(亚科)、属确立,旧的被新的科(亚科)、属所取代,一些亚科或属提升为科,一些种提升为属,一些亚种提升为种。分歧虽然存在,但总体上深化了对蝴蝶分类系统的认识。世界蝴蝶分类系统研究最为全面的文献当属德国昆虫学家A.Seitz主编的世界大鳞翅目巨著,书中把世界蝴蝶按古北区、印澳区、美洲区和非洲区分卷出版,每册均有蝴蝶原色图版,为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基础。20世纪70年代之后,澳大利亚蝴蝶专家B.DAbrera对世界蝴蝶进行了广泛研究,1981一1997年出版了全北区蝴蝶3卷、东洋区蝴蝶3卷、新热带区蝴蝶7卷、澳洲区蝴蝶1卷,非洲热带区糊媛1卷,共15卷。2001年,他又出版了世界蝴蝶简名图谱,对世界蝴蝶资源的调查研究和蝶类知识的普及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蝶类研究已进入种下分类。采用了细胞学、分子生物学等手段,使蝴蝶分类工作更为细致、深入。中国蝴蝶分类研究起步较晚,1958年,著名蝴蝶专家李传隆教授出版了蝴蝶一书,该书把中国蝴蝶分为11科,244属,1277种。这11科是:弄蝶科 Hesperiidae、凤蝶科 Papilionidae、绢蝶科 Parnassiidae、粉蝶科Pieridae、眼蝶科 Satyridae、环蝶科Amathusiidae、斑蝶科 Danaidae、蛱蝶科Nymphalidae、喙蝶科Libytheida、蚬蝶科 Riodinidae、灰蝶科 Lycaenidae。此后,李传隆教授出版了万里扑蝶(1980)及其6篇报告中国蝶类小志(19551985),蝴蝶在蛹期间表面上看似保持静止状态,其实体内各个组织及器官在重组并发育。发育的过程或多或少会显现在蛹通体表面,特别到了蛹发育末期、蝴蝶复眼的颜色以及翅区上的斑纹就能显现出来,这就告诉我们、蝴蝶即将破蛹而出。蝴蝶从蛹中破壳而出的过程称为羽化蝴蝶在蛹期间表,面上看似保持静止状态,其实体内各个完整答案附后见下一页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A卷姓名: 专业:学号: 学习中心:$ 成绩: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管辖:答:思是指管理,统辖的意思 ,延伸出去,有法律意义上的管辖,有级别管辖,有地域管辖,有移送管辖,及协议管辖。管辖也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2、强制措施答: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3、附带民事诉讼答: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由于被吿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书证答: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5、辩护权答: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答: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是什么?答: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 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 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1)法定不起诉: A.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经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依照刑法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已告诉又撒回告诉的;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F.其他法律,法令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2)酌定不起诉: A.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处罚情形;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C.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D.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3、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是什么?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断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这是构成简单民事案件的三个必须具备的概括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作为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但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以及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而普通程序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包括简易民事案件在内的一切民事案件。 一、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司法解释以“列举式”的方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立法予以细化,认为以下几种案件,通常应当作为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变更收养、扶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金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二、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00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最高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进一步作了一些排除性的规定,明确将五类案件排除在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之外。这五类案件是: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发回重审的案件;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三、论述题(每题20分)请论述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答:非法证据的排除,是证据可采性规则中的一个证据排除规则,它的基本含义是指用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或手段所获得的证据材料是非法的,不具有可采性,不能作为对犯罪人定罪与量刑的依据。这里所称的证据,主要是指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等言词证据,当然还应该包括书证、物证等实物证据。所谓非法手段,主要是指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非法扣押


学生(学号(C,8),姓名(C,6),性别(C,2),出生日期(D))选课(学号(C,8),课程号(C,3),成绩(N,5,1)) 假定学号的第3、4位为专业代码。要计算各专业学生选修课程号为“007"课程的平均成绩,正确的SQL语句是( )。

A. SELECT专业AS SUBS(学号,3,2),平均分AS AVG(成绩)FROM选课WHERE课程号=”007” GROUP BY专业

B. SELECT SUBS(学号,3,2)AS专业,AVG(成绩)As平均分FROM选课WHERE课程号=”007” GROUP BY 1

C. SELECT SUBS(学号,3,2)AS专业,AVG(成绩)As平均分FROM选课WHERE课程号=”007”OR—DER BY专业

D. SELECT专业AS SUBS(学号,3,2),平均分AS AVG(成绩)FROM选课WHERE课程号=”007”OR—DER RY 1


正确答案:B
根据题目要求,要把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分组并求平均成绩,所以要用到短语GROUP BY,在SE.LECT语句中,目标字段放在As之后,“1”表示第一个字段。


司法机关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 )。

A.免予起诉

B.不起诉

C.宣告无罪

D.终止审理

E.撤销案件


正确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核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五、简答题:(每题2.5分,共10分)

1、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的高压设备,要求符合哪些条件? 《变电安规》5.1.2


答案:
解析:
答: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


四、问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送电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案:
解析:
答案: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的工作结束报告,作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控中心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简答题:(每题2.5分,共10分)

1、什么叫“待用间隔”?“待用间隔”应如何管理???

答案:《变电安规》5.1.8
解析:
答:
“待用间隔”是指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待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控制中心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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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五、简答题:(每题2.5分,共10分) 1、工作票“双签发”。 《变电安规》6.3.7.6 答案:解析:答: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考题 五、简答题:(每题2.5分,共10分) 1、哪些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变电安规》6.3.8.3 答案:解析:答: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 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开关)也配合检修。 c)全站停电。

考题 六、问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倒闸操作对解锁管理有哪些规定? 《变电安规》5.3.6.5 答案:解析:答: 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装置专责人或运维管理部门指定并经书面公布的人员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考题 问答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正确答案: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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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问答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正确答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析: 暂无解析

考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正确答案: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考题 五、简答题:(每题2.5分,共10分)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变电安规》6.1 答案:解析:答: 1) 现场勘察制度;2)工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考题 问答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正确答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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