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往年考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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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民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置其购买的政策优惠住房及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依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年限。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依国家有关规定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后,对原公有住房占用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经济适用房占用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进入市场的,可保留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应转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出让年限,并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在下列情况下,国家可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1、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为了稳定土地使用关系,鼓励土地投资和防止政府滥用权力损害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对国家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由加以限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有上述5种情形。国家在具备法定事由收回划拨土地时,对于用地人在土地上的投入,并非一概采取无偿收归国有的办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对其中的第1、2两种情况应当予以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知识点讲解,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土地代理人知识点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物权关系可以基于(  )而消灭。

A.标的物灭失
B.法定期间经过
C.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
D.用益物权期限届满
E.添附
答案:A,B,C,D
解析:
E项是物权关系产生的原因。

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规模,以其现有的和将有的服装产品抵押向银行贷款。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抵押权自服装公司与银行的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B.因抵押物不特定,抵押权未设立
C.如银行贷款到期,抵押财产范围确定
D.如银行贷款尚未到期,服装公司破产,则抵押财产范围提前确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浮动抵押及抵押财产确定问题。《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故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A正确。《物权法》第196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故CD正确。

作为地籍变更的资料,通常由(  )、变更证明书和测量文件组成。

A.变更地籍的属性信息
B.地籍调查通知书
C.原丈量数据
D.变更清单
答案:D
解析:
地籍变更申请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间接来自于社会,二是来自于国土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作为地籍变更的资料,通常由变更清单、变更证明书和测量文件组成。

如果当事人约定“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土地抵押权随之转让”的,未转让的部分债权(  )。

A.消灭
B.不受法律保护
C.成为无担保债权
D.需要重新进行土地抵押登记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当事人的约定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土地抵押权随之转让,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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