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考试大纲 中

发布时间:2019-08-04


第二部分 权籍总调查

一、权籍总调查基础知识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总调查的内容、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程序及开展权籍总调查的基本条件及准备工作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总调查的内容

2.权籍总调查的对象

3.权籍总调查的工作程序

4.开展权籍总调查的基本条件及准备工作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权籍总调查的内容与对象。

熟悉:权籍总调查的工作程序。

了解:开展权籍总调查的基本条件及准备工作。

二、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地籍区、地籍子区的特征

2.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原则

3.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及要求

4.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检查

5.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及要求。

熟悉: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

了解: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原则,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检查。

三、调查单元及设定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调查单元设定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调查单元分类

1)宗地

2)宗海

3)定着物单元

4)不动产单元

2.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

3.宗地划分原则、方法、成果要求

4.宗海(含无居民海岛)划分原则、方法、成果要求

5.定着物单元划分原则、方法、成果要求

6.调查单元划分与设定的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宗地、宗海、定着物单元划分及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方法和成果要求。

熟悉:调查单元分类。

了解:不动产单元、宗地、宗海、定着物单元划分原则,调查单元划分与设定的检查。

四、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单元设定、代码结构、编码方法、代码表示方法及代码变更规则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

1)宗地(宗海)代码

2)定着物代码

3)不动产单元代码

2.不动产单元编码方法

3.不动产单元代码表示方法

4.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规则

1)宗地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2)宗地特征发生变化、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3)宗地特征未发生变化、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4)宗地特征、界址均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5)县级行政区界线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6)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7)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8)不动产灭失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6.不动产单元代码标准

7.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成果

8.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单元编码方法;宗地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地特征发生变化、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地特征未发生变化、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地特征、界址均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县级行政区界线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不动产灭失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熟悉: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不动产单元代码表示方法,不动产单元代码标准;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成果。

了解: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检查。

五、不动产单元权属状况调查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单元权属调查准备、调查程序及权属状况调查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用图

2.调查程序,调查通知

3.实地调查前的准备

4.不动产权属状况调查

1)土地(海域)使用者及土地(海域)权属性质调查

2)定着物所有者及产权性质调查

3)不动产权属来源情况、使用权类型调查

4)地役权调查

5)不动产用途、坐落及共有权利情况调查

6)房屋等构(建)筑物性质、类型、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

7)森林与林木的造林年度、林班、小班、主要树种、株数、林种

5.权属纠纷及处理

6.权属调查质量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海域)使用者及土地权属性质调查;定着物所有者及产权性质调查;不动产权属来源情况、使用权类型调查;地役权调查;不动产用途、坐落及共有权利情况调查;房屋等构(建)筑物性质、类型、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森林与林木的造林年度、林班、小班、主要树种、株数、林种。

熟悉: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用图;调查程序,调查通知。

了解:实地调查前的准备;权属纠纷及处理;权属调查质量检查。

六、界址调查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界址调查的程序、基本要求及界标设定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界址调查的程序步骤

2.界址认定的要求

1)土地(海域)界址认定及要求

2)房屋墙体归属认定及要求

3)其他定着物界址认定及要求

3.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的处理

4.界址标志的设定

5.界址点编号

6.界址调查成果与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海域)界址认定及要求;房屋界址认定及要求;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的处理;界址点编号。

熟悉:界址调查的程序步骤;其他定着物界址认定及要求;界址标志的设定。

了解:界址调查成果与检查。

七、绘制宗地(宗海)草图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宗地(宗海)草图的内容、作用及绘制要求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宗地(宗海)草图的内容

2.宗地(宗海)草图的作用

3.宗地(宗海)草图绘制的要求

4.绘制宗地(宗海)草图时丈量边长的要求

5.宗地(宗海)草图检查方法及要求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宗地(宗海)草图绘制的要求;绘制宗地(宗海)草图时丈量边长的要求。

熟悉:宗地(宗海)草图的内容。

了解:宗地(宗海)草图的作用;宗地(宗海)草图检查方法及要求。

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内容及填写要求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种类

1)地籍调查表

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4)房屋调查表

5)林权调查表

6)海籍调查表

7)构(建)筑物调查表

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作用及内容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2)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3)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4)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5)房屋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6)林权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7)海籍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8)构(建)筑物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房屋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林权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海籍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构(建)筑物调查表填写方法与要求。

熟悉: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种类;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内容。

了解: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作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检查。

九、权籍测量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测量的特点、基本要求及测绘方法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控制测量的特点

2.不动产权籍图测绘的特点

3.权籍控制测量

1)地(海)籍控制网基本要求

2)首级地(海)籍控制网的布设

3)加密控制网的布设

4)地(海)籍图根控制网的布设

5)地(海)籍平面控制网的技术指标

6)控制网的施测

7)控制网平差

8GPS技术、无人机技术在地(海)籍平面控制测量中的应用

9)三维激光扫描技术(3D Laser Scanning Technology)在权籍测绘中的应用

4.不动产权籍图测绘方法及要求

1)宗地图测量方法及要求

2)宗海图测量方法及要求

3)房产分户图测量方法及要求

5.权籍测量精度

6.权籍测量成果及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地籍控制网基本要求;首级地籍控制网的布设;加密控制网的布设;地籍图根控制网的布设;控制网的施测;不动产权籍图测绘方法及要求。

熟悉:权籍测量成果;地籍平面控制网的技术指标;地面控制网平差。

了解:权籍控制测量的特点;权籍测量精度;不动产权籍图测绘特点;权籍测量成果检查;全球定位(GPS)技术、地理信息(GIS)技术、遥感(RS)技术、无人机技术、数字测量技术及航空摄影测量技术等在权籍测绘中的应用。

十、测定界址点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界址点测量的方法及精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解析法测定界址点

2.解析法界址点施测要求

1GPS定位法

2)解析交会法

3)极坐标定位法

3.解析界址点成果

4.勘丈法确定界址点的位置

5.界址点测量精度

6.界址点测量成果资料及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解析法测定界址点;解析法界址点施测要求;勘丈法确定界址点的位置。

熟悉:解析界址点成果;界址点测量精度。

了解:界址点测量成果资料及检查。

十一、面积量算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面积量算方法及精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面积量算方法及要求

1)解析法

2)图解法

3)实地量距法

2.宗地(宗海)面积量算的项目及关系

1)独立宗

2)共有宗

3)共用宗

3.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4.房屋面积测算项目及关系

1)建筑面积

2)共有建筑面积

3)产权面积

4)使用面积

5.面积精度要求及检查

6.面积汇总统计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面积量算方法;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熟悉:宗地(宗海)面积量算的要求;宗地(宗海)面积量算的项目及关系;房屋面积测算项目及关系;面积精度要求及检查。

了解:面积汇总统计。

十二、成果的检查、整理、验收与归档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总调查成果检查、整理及验收归档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总调查成果构成

2.权籍总调查技术总结的编写

1)权属调查的技术总结

2)权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和不动产权籍图测绘的技术总结

3.权籍总调查工作报告的编写

4.权籍总调查成果资料的整理

1)基本要求

2)权籍总调查后应归档的成果

3)动态的权籍资料

5.权籍总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

1)总则

2)检查验收的组织、程序及其内容

3)检查工作的衔接

4)检查验收的实施

5)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检测要求

6.权籍总调查成果的评定标准

7.权籍总调查资料的归档及要求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权籍总调查成果资料的整理;权籍总调查资料的归档及要求。

熟悉:权籍总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权籍总调查成果的评定标准。

了解:权籍总调查成果构成;权籍总调查技术总结的编写;权籍总调查工作报告的编写。

十三、权籍调查成果的应用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调查成果应用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调查成果的直接应用

2.权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

3.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

1)资料的收集

2)资料的整理与衔接

3)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4)专题图的制作

5)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评价

4.城镇权籍调查成果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应用

1)城市规划

2)城市建设

3)城市管理

5.农村权籍调查在乡村建设与管理中的应用

1)乡村规划

2)农业产业规划

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改革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

熟悉:权籍调查成果的直接应用。

了解:权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城镇权籍调查成果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应用;农村权籍调查在乡村建设、管理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应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留置权的成立条件,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
B.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C.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D.债务虽未至清偿期而债务人必定不会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②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③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债务未届清偿期,还不能判断债务人是否履行义务,此时债权人滥用留置权必会造成对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此时留置权不能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免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免除可以为全部免除,也可以为部分免除
B.免除只能是全部免除,不允许部分免除
C.债权人的代理人在经过许可之后,可以债权人的名义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D.只有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才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E.如果债权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则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的债务免除行为
答案:A,C,E
解析:
债务免除的数额由债权人决定,可以为全部免除,也可以为部分免除。免除行为是民事行为,债权人可以授权代理人作出免除。免除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无须取得债务人同意。债权人的行为害及第三人的债权,第三人可基于债权人撤销权,请求撤销免除行为。

两个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发生争议的,应该报请(  )管辖。

A.共同的上一级法院
B.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
D.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关于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处理行政案件权限划分的制度。它对于及时处理行政处罚案件,防止和解决行政机关之间权限冲突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  )。

A.将代别人保管的几箱苹果中即将发霉的一些卖掉
B.向乞讨的流浪汉施舍饭食
C.将年久失修的房屋自己加以修缮
D.将得病的狗弃于荒野之中
E.撕毁书籍
答案:A,B,D
解析: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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