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城乡规划师辅导教材——《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19-07-19


【书名】《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作者】王翠萍 王宇新 主编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ISBN】9787112237180

【版次】2019年6月第十二版

【印次】2019年6月第十六次印刷

【开本】787MM×1092MM 16开

【页码】743页

【字数】1141千字

【定价】128.00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包括( )。

A.地块位置与范围
B.地块使用性质
C.地块使用权归属
D.地块开发强度
E.地块出让价格
答案:B,D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①位置、②使用性质、③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燃气调压站按性质分为( )

A.区域调压站
B.城域调压站
C.公用调压站
D.专用调压站
E.用户调压站
答案:A,D,E
解析:
燃气调压站按性质分为区域调压站、用户调压站和专用调压站。按调节压力范围分为高一中压调压站、高一低压调压站和中一低压调压站。按建筑形式分为地上调压站、地下调压站和箱式调压站。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临时用地审核应遵循的使用要求的描述正确的是( )

A.临时用地到期即应收回土地,不可重新申请
B.临时用地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C.施工现场的临时用地,主体建筑竣工验收前必须拆除干净,不能留下后遗症
D.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答案:B
解析:
对于临时用地的审核,一般应当遵循下列使用要求:(1)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半永久性工程设施;(2)临时用地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3)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4)临时用地到期即应收回土地,如需要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申请临时用地;(5)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限内,如果园国家建设需要该用地时,使用临时用地的单位应当交出该用地;(6)临时用地上的临时建筑和设施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应处以( )罚款。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答案:B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①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②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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