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广东省直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近日,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于发放省直考区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纸质)证书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广东省直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领取时间:6月10日起。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您分享具体相关事宜。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定于近期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人员:
在省直报名点参加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审计和注册城乡规划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二、领取办法:
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上述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三、发放时间:
2020年6月10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周五下午内部学习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时不对外办公;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
四、发证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厅。
五、其他事项:
各地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发放事项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广东省城乡规划师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了。看到别人领证书,你还在犹豫什么,抓紧时间开始复习吧。瞻前想后,犹豫不决,浪费的是自己的大好青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整体化
C.模式化
D.统一化
B.放射型形态
C.组团型形态
D.散点型形态
B.800m
C.900m
D.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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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日
C:30日
D: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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