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报考条件详解

发布时间:2021-07-23


随着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的临近,有很多考生都很关心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具体报名条件。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注册城乡规划师需要具备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标准。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全科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都要相应增加1年的工作年限

免考一科

(二)符合上述(一)第5的报名条件,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这一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免考2科

(三)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的基础之上,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这两门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的考试。

(四)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

(五) 上述(一)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即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到考生的相关学历或者学位信息。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工作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报考条件及相关信息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后期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邻近分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产生相邻某些要素的邻近区为邻近分析
B.产生离开某些要素一定距离的邻近区是邻近分析
C.它是GIS的常用分析功能
D.常称为Buffer,意即为邻近分析
答案:A
解析:
产生离开某些要素一定距离的邻近区是GIS的常用分析功能(英语称Buffer,直译为缓冲区)。例如:产生点状设施的服务半径包络区、道路中心线两侧等距边线包络区、历史性保护建筑的等距影响范围等。

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B.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的原则
C.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D.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应使得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答案:C
解析: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实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有关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具体的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的规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应当达到的基本目标包括()

A: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
B:当遭受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
C:当遭受余震时,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地区的大城市应及时疏散人群
D: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E: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
答案:A,B,D
解析: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应当达到的基本目标:(1)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2)当遭受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3)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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