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14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筑施工噪声是建筑施工现场大量使用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时产生的噪声,这种噪声其有( )等特点,也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

A:突发性
B:冲击性
C:不连续性
D:连续性
E:广泛性
答案:A,B,C
解析:

小区和组团级的配套设施用地属于()

A:公共设施用地
B:居住用地
C:道路交通用地
D:市政设施用地
答案:B
解析:
在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中,居住区级的配套服务设施(中学等除外)、道路、公共绿地在属性上属于城市设施,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分别属于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和公共绿地等,纳入居住区规划指标的目的是衡量居住区配套水平。小区和组团级的配套设施用地属于居住用地。

研究城市居民生存的环境质量的内容包括()

A.从区域角度研究城市生态系统与其他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
B.从全球的角度研究城市化对整个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影响
C.衡量城市人类生存环境质量的生态学指标
D.改善城市居民生存环境质量的途径以及城市及其居民的生态责任
E.按照生态学的要求编制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范、文件
答案:C,D
解析:
研究城市居民生存的环境质量包括:(1)衡量城市人类生存环境质量的生态学指标;(2)改善城市居民生存环境质量的途径以及城市及其居民的生态责任。

下列选项中,对居住小区的基本性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为城市交通干路所穿越的完整地段
B:以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如河流)划分
C:小区内有一套完善的居民日常使用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绿地、道路等
D:小区规模与配套设施相对应,一般以小学的最小规模对应的小区人口规模的下限,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作为控制用地规模上限的依据
答案:A
解析:
居住小区的基本特征主要的内容为:(1)以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如河流)划分,不为城市交通干路所穿越的完整地段;(2)小区内有一套完善的居民日常使用的配套设施等;(3)小区规模与配套设施相对应,一般以小学的最小规模对应的小区人口规模的下限,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作为控制用地规模上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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