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领取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7-29
在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衷心地祝贺大家,用智慧、努力、计划和毅力,考取了属于自己的注册会计师证书。考试成功之后一定要记得及时领取自己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关于领取天津考区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已由中注协下发,现将有关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和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或提供证书编号(以QZ1908或QY1908开头)领取合格证书。
由他人代领全科合格证书的,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二、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自2019年起,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考生可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的“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模块内自行查询、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三、领证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12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领取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109室
注意事项: 考生领取合格证的时请佩戴口罩,遵守会计之家防疫规定和工作秩序,如遇人员较多时请避免聚集并自觉保持距离。
考试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第六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领取证书的相关流程,领取证书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参照流程办理,领取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B.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C.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D.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解析: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目标设定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设定风险对策的基础。其中目标设定流程当中的相关目标可分为( )。
A.经营目标
B.战略目标
C.报告目标
D.合规目标
解析:战略目标是与公司的使命和长远目标一致的高水平目标,战略目标反映公司如何为股东创造价值。而相关目标是指根据战略目标建立相关目标以支持最终目标的实现,相关目标是更细化的目标,可分为经营、报告及合规目标。
当出资的币种与注册资本的币种、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检查折算汇率是否与协议、合同、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一致。( )
A.正确
B.错误
B.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C.其余3000万股退回给A公司,已发行的7000万股有效
D.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返还股票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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