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福建地区准考证打印时间

发布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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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6-29日(24小时)。

二、交费时间

2022年6月15-30日(早8:00-晚8:00)。

三、考试时间

2022年8月26-28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其中: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四个科目将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

2022年8月27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

鉴于欧洲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确保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便于考生早作安排,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2022年欧洲考区的考试。

具体安排请关注拟于2022年3月份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发布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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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假定M公司2003年度公生产销售已、丙两种产品,年初、年末存货除产成品库存外,无其他契货,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M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年初、年末账户余额均为1300万元,2003年度未作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和转回。已、丙两种产品的详细资料如下:

(1)已产品年初库存存1000件,单位成本为2万元,单位产品可变现净值为1。5万元;本年生产已产品2000件,单位成本为1。8万元,本年销售1500件,已产品年末单位可变现净值为1。7万元。

(2)丙产品年初库存存800件,单位成本为5万元,单位产品可变现净值为4万元;本年生产已产品2000件,单位成本为4。5万元,本年销售300件,丙产品年末单位可变现净值为5。5万元。

在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测试后,A注册会计师应提出的审计调整建议是( )

A.存货跌价准备转销800万元,转回500万元

B.存货跌价准备转销500万元,转回800万元

C.存货跌价准备转销800万元,转回500万元,提取150万元

D.存货跌价准备转销500万元,转回800万元,提取150万元

正确答案:C
乙、丙两种产品2002年末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000×(2-1.5)=500万元、800×(5-4)=800万元,即2003年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均为1300万元。 
乙产品:2003年销售1500件,按先进先出法原则,年初1000件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500万元应转销;年末单位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500×(1.8-1.7)=150万元。 丙产品:2003年销售300件,按先进先出法原则,年初300件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00万元应转销;年末因价值回升应转回年初500件已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00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有()。

A.中学
B.公司经理
C.公司财务部
D.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分公司
答案:A,C
解析:
A选项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担任保证人;B选项是自然人,可以担任保证人;C选项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不能担任保证人;D选项分支机构经书面授权的,可以担任保证人。

甲、乙、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乙擅自代表合伙企业与丁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无其他违法情节,则对该合同的处理应当是( )。

A.如果丁企业不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履行该合同,乙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B.如果丁企业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向丁企业承担合同责任

C.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有效的,合伙企业应当履行合同,甲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无效的,乙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合同有效,乙的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同乙对合伙企业的赔偿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处理,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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