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错过!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科目难度预览!

发布时间:2020-02-29


如果你一直怕输,又怎么可能赢?你总是担心自己做不好,一旦技不如人就觉得世界都是灰色的。是的,你没那么好,那又怎样?谁不是在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找到通往成功的路。对于今年的税务师考试,你了解多少?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税务师考试的考试科目有哪些以及各个科目的考试难度如何,详情如下:

想必很多税务师备考生们都知道,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共有五科,分别是《税法()》、 《税法()》、《涉税服务实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以及《财务与会计》,其实说到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在15年以后,虽然名称由原来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更改为了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税务师考试的考试内容和考试难度就产生变化了。据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现在的税务师考试仍然延续了原来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一贯的命题原则,并且并未增加或降低考试试卷难度。下面我们就再来看看税务师考试的这五个考试科目分别的考试难度星级如何吧,详情如下:

首先,《税法一》的难度星级是:★★。《税法一》这个考试科目一共有九个章节。作为所有的税务师考试科目当中难度星级最低的一门考试科目,历年来它一直都受到各位税务师考生们的的热烈追捧,它也是各位考生在第一年,也就是第一次报考税务师考试的首选。《税法一》这个科目主要注重税务师的一些基础知识,每个章节背后都有练习题,并且重点章节特别明显。从往年的税务师考情分析来看,税务师考试的重点主要是第二章的增值税、第三章的消费税、第五章的资源税、第六章的车辆购置税、第七章的土地增值税和第九章的环境保护税。所以,对于那些从未参加过税务师考试,今年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朋友们来说,可以先从这几个章节入手开始进行复习。

其次,第二个考试科目——《税法二》的难度星级是:★★★ 。《税法二》作为“三税”(科普:“三税”是指《税法一》、《税法二》以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三个考试科目,简称“三税”)中的其中一项,往往都是跟《税法一》以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两个科目放在一起作为考生们报考科目的选择。《税法二》与《税法一》一样,都非常注重基础知识,并且《税法二》的考查细致,涉及范围也非常的广泛,《税法二》这个科目中共有十个章节需要大家学习。根据往年的考情分析,税法二的考查重点主要是第一章的企业所得税和第二章的个人所得税,反而相对于难点比较多的第三章得国际税收考查较少。

第三,《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难度星级是:★★★ 。作为“三税”当中的最后一个考试科目,《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都是很多理工科考生或者时记忆力偏差的考生们的“噩梦”。因为《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个科目的考查内容大都是些法律条款和法规政策,虽然考查的题目类型都是客观题形式,没有简答题的部分,但是这个科目仍然需要考生们在备考税务师考试期间里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背诵并且记忆。根据往年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来看,该科目重点考查的地方主要是在第七章的物权法、第十章的公司法律制度,还有第十一章的破产法律制度上,并且它与其他年份的考查重点类似,但仍需要考生用心备考。

第四个科目——《财务与会计》的难度星级是:★★★★ 。《财务与会计》是考查内容极其广泛而全面并且学习难度也较大的一个考试科目。这个科目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满分成绩是140分,其中前者所占的分值比较低,约占30;而后者所占的分值比较多,大约在110分左右。根据往年的考情来看,《财务与会计》科目的考试重点主要在第五章的投资管理、第九章的流动资产()、第十一章的非流动资产()、第十二章的非流动资产()、第十六章的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以及第十七章的所得税相关的内容。并且与上一年度的税务师考试相比,这一年度的考试难度也略有下降。

最后是《涉税服务实务》的科目难度星级是:★★★★★ 。考过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都一致认为,《涉税服务实务》这个科目是税务师所有的五科考试科目中最难的一门。同它的名字一般,《涉税服务实务》这个考试科目的重点是考查考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能力,这其实对于那些还未参加过任何相关工作岗位的考生朋友们来说无疑是一项致命的弱点。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因为考生们可以通过做题来了解税务师这个行业的各项基本制度以及规则,并且可以掌握各个税种的审核内容和账务调整。根据往年的税务师考试来看,《涉税服务实务》主要突出那些新变动知识点的考查,还注重税收征管的考查。

任何的收获不是巧合,而是每天的努力与坚持得来的。人生因有梦想,而充满动力。 不怕你每天迈一小步,只怕你停滞不前;不怕你每天做一点事,只怕你无所事事。 坚持,是生命的一种毅力!执行,是努力的一种坚持!希望各位小伙伴们抓住这次疫情的大好备考时机好好备考,相信大家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的,考试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常设机构的利润确定,可以分为利润范围和利润计算两个方面。下列各项,属于利润的计算通常采用的方法是( )。

A.归属法
B.引力法
C.分配法
D.计划法
答案:C
解析:
常设机构的利润确定,可以分为利润范围和利润计算两个方面。利润范围的确定一般采用归属法和引力法;利润的计算通常采用分配法和核定法。

2019年7月,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经营游览场所取得旅游景点门票含税收入450万元;在景区内经营旅游观光电瓶车取得含税收入68万元,支付不含税维修费6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上述业务当月应纳增值税是( )万元。

A.25.9
B.28.54
C.30.72
D.31.08
答案:B
解析:
提供游览场所、在游览场所经营电瓶车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该公司7月份应纳增值税=(450+68)÷(1+6%)×6%-6×13%=28.54(万元)

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成品油,2015年6月收到购货方的预付款,2015年7月发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5年7月
B.企业采取赊销方式销售鞭炮,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发货日期为2015年4月,实际收款为2015年6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5年6月
C.某卷烟生产企业委托另一 卷烟生产企业生产卷烟,2015年10月提货,2015年11月付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2015年11月
D.企业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实木地板,发货日期为2015年1月,办妥托收承付手续的日期为2015年1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5年1月
E.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合同约定首次收款日期为2015年1月,实际收款日期为2015年5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5年1月
答案:A,D,E
解析: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B错误,E正确;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A正确;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选项D正确;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C错误。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方面,应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的有( )。

A.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B.用于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
C.用于在建工程
D.用于馈赠
E.用于职工福利
答案:A,C,D,E
解析: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均视同对外销售,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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