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会计师人员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1-16


相信很多考生都对继续教育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为什么还需要继续教育,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是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以及最新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高级会计师人员继续教育是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它既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又是会计人员了解新的财经法规,学习会计准则,不断更新财会知识,提高专业水准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折算为90学分。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我们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19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第十四条 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

(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十八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第十九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中央主管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87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8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以上是关于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意义以及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现在大家知道它的重要性了。会计行业就是终身学习,学无止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为一家从事煤炭采集的集团企业,公司决定从2018年起切实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方法。相关资料如下:
(1)全面预算管理的应用环境。企业实施预算管理的基础环境包括利润目标、业务计划、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
(2)全面预算编制方法。2018年为“降本提质”年,不断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基于“作业消耗资源、产出消耗作业”的原理,以作业管理为基础的预算管理方法。
(3)预算控制。甲公司预算主次分明,加强现金预算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严格控制投资项目不超预算,日常业务中招待费、办公费则是通过提醒相关人员不要超出预算。
(4)预算目标。甲公司计划在制定2018年的目标利润时采用上加法。2018年预计新增留存收益300万元,按照25%的固定股利支付率分配股利。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25%。
(5)关键绩效指标。2018年,公司准备构建关键绩效指标体系,使得公司的绩效评价和战略目标紧密相连,最终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并初步设置了投资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性支出等15个结果类企业层级关键绩效指标。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指出甲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方面是否存在不当之处,若存在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2),指出作业预算法优缺点。
3.根据资料(3),判断甲公司预算控制中体现的控制原则,并说明理由。
4.根据资料(4),计算甲公司2018年的目标利润。
5.根据资料(5),指出甲公司关键绩效指标方面是否存在不当之处,若存在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资料(1)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实施预算管理的基础环境包括战略目标、业务计划、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
2.优点:一是基于作业需求量配置资源,避免了资源配置的盲目性;二是通过总体作业优化实现最低的资源费用耗费,创造最大的产出成果;三是作业预算可以促进员工对业务和预算的支持,有利于预算的执行。
缺点:预算的建立过程复杂,需要详细地估算生产和销售对作业和资源费用的需求量,并测定作业消耗率和资源消耗率,数据收集成本较高。
3.体现了突出管理重点和刚性控制与柔性控制相结合的预算控制原则。
理由:预算主次分明,加强现金预算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体现的是突出管理重点;严格控制投资项目不超预算,日常业务中招待费、办公费则是通过提醒相关人员不要超出预算,体现的是刚性控制与柔性控制相结合。
4.净利润=300/(1-25%)=400(万元)
目标利润=400/(1-25%)=533.33(万元)
5.关键绩效指标方面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关键绩效指标的数量不宜过多,每一层级的关键绩效指标一般不超过10个,甲公司设置15个企业层级关键绩效指标,数量过多。资本性支出指标属于动因类指标,而不是结果类指标。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的国有大型集团企业,其所涉及的业务涉及国家“去产能”的相关业务。甲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部门根据董事会要求,围绕国家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牵头研究起草了《2017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服务“三去一降一补”计划书》。该计划建议书内容摘要如下: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由于在“三去”任务中,本企业比较突出的是“去杠杆”。为优化筹资结构,合理降低杠杆,公司采取以下措施:①对筹资方案进行严格审批,重点关注筹资用途的可行性和相应的偿债能力。重大筹资方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筹资方案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及筹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由总经理快速批准,以免耽误进度。
  ②根据批准的筹资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筹集资金。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重点关注信用风险、筹资成本、偿还能力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发行股票应当重点关注发行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公司控制权风险等。
  (2)为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外包成本、提高销售净利率,建议采用下列控制措施“降成本”:①建立采购定价制度,采取协议采购方式确定采购价格;②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外包成本,切实做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下可将企业的所有业务外包出去。
  (3)针对公司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企业研发项目失败概率大、资源浪费、研发成本过高,建议采用下列控制措施“补短板”:①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或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履行相应职责。企业发展战略委员会对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建议方案。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②根据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要求: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中事项①和②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2)中事项①和②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3)中事项①和②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时重点关注的事项。

答案:
解析:
 1.资料(1)中事项①存在的不当之处是“筹资方案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及筹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由总经理快速批准,以免耽误进度”。
  理由:筹资方案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筹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资料(1)中事项②存在的不当之处是“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重点关注信用风险、筹资成本、偿还能力以及流动性风险等”。
  理由: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重点关注利率风险、筹资成本、偿还能力以及流动性风险等。
  2.资料(2)中事项①存在的不当之处是“建立采购定价制度,采取协议采购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理由:企业应当建立采购定价机制,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比价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
  资料(2)中事项②存在的不当之处是“在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下可将企业的所有业务外包出去”。
  理由:企业应当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利弊,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
  3.资料(3)中事项①存在的不当之处是“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理由:企业的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资料(3)中事项②不存在不当之处。
  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重点关注其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

某投资项目在运营期内某年营业收入为100万元,付现成本为60万元,年折旧额为20万元,年利息费用为10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按照三种方法分别计算营业现金流量。

答案:
解析:
1.根据现金流量的定义直接计算:
该年税前经营利润(息税前利润)=100-60-20=20(万元)
所得税=20×20%=4(万元)
营业现金流量=100-60-4=36(万元)
2.根据税后净利调整计算:
税后经营净利润=税前经营利润×(1-适用所得税税率)=20×(1-20%)=16(万元)
营业现金流量=16+20=36(万元)
或:如果根据利润表的净利润调整计算:
净利润=(100-60-20-10)×(1-20%)=8(万元)
营业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税后利息=8+20+10×(1-20%)=36(万元)
3.根据所得税对收入和折旧的影响计算:
营业现金流量=100×(1-20%)-60×(1-20%)+20×20%=(100-60)×(1-20%)+20×20%=36(万元)

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彩电和空调等家用电器的企业。公司 l999 年 l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总额为 20 亿元,负债总额为 20 亿元,资产总额为 40 亿元。2001 年至 2004 年,公司每年 1月 1 日新增长期银行借款 lo 亿元,年利率为 5%,期限为 l0 年,每年年末支付当年利息。
2001 年至 2004 年,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净利润和息前税后利润,以及每年年末的股东权益、长期借款和资产总额如下(单位:万元):

(1)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33%;公司股东权益的资金成本为 8%。
(2)公司负债除长期银行借款外,其他均忽略不计;公司长期借款利息(利率均为 5%)自 2001 年起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及所在行业的有关指标如下:
(4)公司的经济利润及有关指标
要求:

分析评价公司以会计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财务战略目标和以经济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财务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
答案:
解析:
公司实现的会计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均稳步增长,公司盈利能力逐年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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