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已过,评审有规定在几年内考过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高级会计师考试目前是考试和评审结合的方式,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参加评审并通过评审就可以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实际是高级会计师评审一年只有一次,错过了你就只有等下一次,而且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限,有些省市是考试成绩达到省线标准的高级会计师成绩1年内有效。什么意思呢?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在3年内有效,是指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要在3年内通过评审,如若超过3年评审未通过,那您的成绩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1、 达到全国线合格标准的成绩有3年有效期

第一种情况,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参加当年(2019)高级会计师评审,所以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底,可参加20192020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安徽: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有效期至2021年底)

第二种情况: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无法参加当年高会评审,只能参加20202021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陕西、甘肃: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21231日。

2、达到省线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有1年有效期

第一种情况: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例如:

吉林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分数为55分,成绩有效期为1年。

陕西、云南:考试成绩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01231日。

第二张情况:达到省线的成绩仅当年有效,即仅能参加当年(2019)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

内蒙古:未达到国家级而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参加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成绩有效期截至2019年底。

安徽: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为55分,该成绩仅在我省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有效。

第三种情况,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两年,例如甘肃省内合格标准为55分,合格成绩在全省范围内两年有效,有效期至20211231日。

上面是关于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希望各位备考的考试抓紧时间,提前准备在有效期内完成评审,早日拿到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黄河公司是一家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的境内上市公司,为了引进优秀人才,加速企业发展,
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1)激励对象:共 100 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30 人、业务骨干 30 人、技术骨干 37 人、独立董事 3 人。
(2)激励方式:股票期权计划。
(3)激励计划实施:
2018 年 6 月 20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黄河公司向激励对象每人授予 2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决定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1 日,自当日起只要激励对象在黄河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即可于2021 年 7 月 1 日以每股 6 元的价格购买黄河公司的普通股,行权有效期为 2 年。授予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8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9 元。在行权限制期内,黄河公司没有激励对象离开公司。在行权有效期内,甲公司从二级市场以每股 10 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普通股 200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所有激励对象均行权。
要求:

指出股票期权计划的特点和适用对象。
答案:
解析:
股票期权的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适合处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

A公司是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集团企业,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品牌推广和规模扩张,每年资产规模保持20%以上的增幅。为了对各控股子公司进行有效的业绩评价,A公司采用了关键绩效指标法与平衡计分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各控股子公司财务绩效进行定量评价。A公司下属的M控股子公司其财务资料如下表:
A公司下属的M控股子公司2017年的相关财务数据:

要求:
1.分别计算M公司2017年投资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息税前利润(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2.简述平衡计分卡含义及平衡计分卡中“平衡”的含义。

答案:
解析:
1.投资资本回报率=(0.26+0.12)/(3.06+3.8)×100%=5.54%
净资产收益率=0.26/3.8×100%=6.84%
息税前利润=0.35+0.12=0.47(亿元)
2.(1)平衡计分卡是指基于企业战略,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将战略目标逐层分解转化为具体的、相互平衡的绩效指标体系,并据此进行绩效管理的方法。
(2)平衡计分卡中的“平衡”含义:①财务绩效与非财务绩效的平衡;②与客户有关的外部衡量以及与关键业务过程和学习成长有关的内部衡量的平衡;③领先指标和滞后指标设计的平衡;④结果衡量(过去努力的结果)与未来绩效衡量的平衡。

天山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2018 年公司有关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
(1)2018 年 4 月 1 日,天山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 200 万元,年利率为 3.5%。同时,天山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12 个月后由天山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回购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此项业务,天山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披露即可。
(2)2018 年 6 月 1 日,天山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发行的 10 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丁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 330 万元。同时签订了一项看涨期权合约,天山公司为期权持有人,天山公司有权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日)以 340 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天山公司判断,该期权是重大的价内期权(即到期极可能行权)。对于此项业务,天山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给丁公司,天山公司不应当终止确认该债券。
(3)天山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与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贷款共 100 笔打包出售给该公司,该批贷款总金额为 8000 万元,原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5000 万元,双方协议转让价为 4000 万元,转让后天山公司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2018年 2 月 20 日,天山公司收到该批贷款出售款项。对于此业务,天山公司财务人员未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只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4)天山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销售产品一批给戊公司,价款为 6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02万元,双方约定戊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付款。天山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 日将应收戊公司的账款出售给中国工商银行,出售价款为 680 万元。天山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应收戊公司账款到期,戊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时,银行不能向天山公司追偿。天山公司已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天山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应收账款,并将收到的价款 680 万元与其账面价值 702 万元之间的差额 22 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分析、判断天山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答案:
解析:
(1)天山公司国债出售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笔国债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丙公司,天山公司应终止确认该笔国债。
正确会计处理:天山公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收到的款项与国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天山公司出售乙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天山公司在出售乙公司债券的同时,与丁公司签订看涨期权合约,于 2018 年 12 月 31日有权利以 340 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天山公司判断极可能行权,因此,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给丁公司,天山公司不应终止确认该债券。
(3)天山公司贷款出售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天山公司将贷款转让后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因此,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天山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批贷款。
正确会计处理:天山公司应将所出售的贷款予以转销,结转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将收到的款项与贷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天山公司出售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企业将其按照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的,表明与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企业应将所售应收债权予以转销,结转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确认出售损益。

2×1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万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实际利率10%。
要求:编制甲公司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
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1)2×13年1月1日,对金融资产确认时分类。
初始成本=1 000万元
借:债权投资——成本 1250
贷:银行存款 1000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250
(2)2×13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实际利息收入,确定期末摊余成本。
借:应收利息 59(1 250×4.72%)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41
贷:利息收入 100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1 000+41=1 041(万元)
实际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59
贷:应收利息 59
(3)2×14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同2×13年。
借:应收利息 59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45(104-59)
贷:利息收入 104(期初摊余成本1 041×实际利率10%)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成本1 041+折价摊销45=1 086(万元),收到利息(略,下同)
(4)2×15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59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50(109-59=50)
贷:利息收入 109(1 086×10%=109万元)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1 086+50=1 136(万元)
(5)2×16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59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55(114-59)
贷:利息收入 114(1 136×10%=114万元)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1 136+55=1 191(万元)
(6)2×17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59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59(250-41-45-50-55=59万元)
贷:利息收入 118(59+59=118万元)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1 191+59=1 250(万元)
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1 250
贷:债权投资——成本 1 250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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