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考需要去现场审核吗?

发布时间:2020-01-15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资讯还未发布,预计在3月份发布。根据往年的情况看,高级会计师报名后是需要进行资格审核的,审核的方式是网上审核、现场审核、以及考后资格审核三种。

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是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考人员提交了报考信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审核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方可查看审核的状态,只要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容缴纳报名费用即可报名成功。

现场审核:(如今只有四川和宁夏地区为现场审核。)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还需要在限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如:报名表、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等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然后缴纳报名费用,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

考后审核:顾名思义是在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后,成绩合格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则考试成绩有效,如资格审核未通过,则算未通过考试,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切勿弄虚作假。

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般情况下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报名回执表或报考人员信息表;

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

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上是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的一些情况,希望对将要报考的考生有所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主要从事电网调度、变电站、工业控制等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6 年,甲公司发生的部分业务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为实现做强做大主业的战略目标,对业务相似、地域互补的能源企业 A 公司实施收购。收购前,甲公司与 A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 A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甲公司相同。
①2016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 A 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10 亿元价款购入 A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 A 公司 70%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2 亿元,公允价值为 11.3 亿元。
②2016 年 3 月 29 日,甲公司向 A 公司控股股东支付了全部价款 10 亿元,并于 2016 年 3 月30 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能够对 A 公司实施控制。2016 年 3 月 30 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5 亿元,公允价值为 12 亿元;除 W 固定资产外,A 公司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W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0.2 亿元,公允价值为 0.7 亿元。甲公司为收购 A 公司发生并支付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咨询等直接费用 0.3 亿元。
(2)2016 年 5 月 10 日,甲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母公司乙公司发行普通股 2 亿股,取得乙公司持有的 B 公司 10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 B 公司实施控制。B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甲公司相同。合并日,B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7 亿元,公允价值为 8 亿元;B 公司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7.2 亿元。
据此,甲公司于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 B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 7 亿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2014 年 5 月 20 日,甲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C 公司 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 C 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对 C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1.6 亿元。2016 年 6 月30 日,甲公司因战略转型,以 0.75 亿元价款出售所持有的 C 公司 20%的有表决权股份,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该日,C 公司自 2014 年 5 月 20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 亿元。股权出让后,甲公司仍能对 C 公司实施控制。自 2014 年 5 月 20 日起至本次股权出让前,甲公司一直持有 C 公司 80%的有表决权股份。
据此,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出售 C 公司部分股权取得的价款与所处置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0.35 亿元确认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2016 年 10 月 10 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优先股,约定每年按 6%的股息率支付股息(股息实行累积制,且须支付);该优先股 15 年后将被强制赎回。
据此,甲公司将该优先股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5)2016 年 10 月 20 日,甲公司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判断其生产产品所需的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将在较长的时期内持续上涨。甲公司决定对预定 3 个月后需购入的该原材料采用买人套期保值方式进行套期保值,并与有关方签订了相关协议。甲公司开展的该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有关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运用条件。
据此,甲公司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进行会计处理。
(6)2015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对 50 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授予股票期权,授予对象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即可按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2015 年末,甲公司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2016 年 12 月 21 日,甲公司公告,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变化和公司激励政策调整等因素,遵循法定程序,决定取消原股权激励计划。
据此,甲公司在 2016 年末,不再将当期取得的与该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并将 2015 年已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的有关服务予以调整。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与 A 公司的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说明理由;指出甲公司合并 A 公司的合并日(或购买日)。
答案:
解析:
甲公司收购 A 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收购前,甲公司与 A 公司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或:收购前,甲公司与 A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为 2016 年 3 月 30 日。

甲单位为一家中央级事业单位,经财政批复的“M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已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形成财政项目支出结余资金18万元(财政授权支付额度)。2018年6月,甲单位将“M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18万元直接用于尚存资金缺口的“小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要求:请判断此项处理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甲单位该项处理不正确。按照《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的规定,年度预算执行中,因项目目标完成、项目提前终止或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中央部门应及时清理为结余资金并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收回,单位不得自行安排使用。

A 单位是一家中央级事业单位,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决定在单位系统内部全面检查以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2018 年 3 月,A 单位派出检查组,对设在外省的下属分单位 B 单位进行检查发现 B 单位存在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正当检查组准备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检查时,A单位又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A 单位财务部主任王某、B 单位主任李某、副主任张某携巨款潜逃国外,A 单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决定对 B 单位几年来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过两个多月的检查一桩作案多年,涉案金额高达 1000 万元的资金盗用的案件被揭开面纱,经查王某等人的作案手段和做法如下:
2015 年王某被认命为 B 单位主任,李某担任 B 单位的副主任、张某任会计兼出纳。当时 A 单位出于拓展业务等考虑,授予 B 单位业务定价的制定权和对外投资的制定权。由于尚未建立网络计算机控制系统,对下属分单位的业务 A 单位每月手工统计汇总一次,并要求各下属分单位每月末将当月收取款项集中汇缴到 A 单位的账户,然后确认记账。王某等人利用 A 单位授予的业务定价权采取高价收取低价向 A 单位汇总报账的手法,截流了业务款项形成小金库,并利用款项上缴的时间差,挪用款项由李某负责炒股,非常所得也流入小金库,然后由会计兼出纳的张某将小金库的款项源源不断地汇往境外赵某等人控制的账户。
2016 年王某调任 A 单位财务部主任,李某接任了 B 单位主任、张某任副主任,仍然兼会计和出纳工作。此后的几年间王某、李某和张某三人继续采用上述手法大肆作案直到 2018 年 3 月 A单位检查组进入。案发以后 A 单位对此案高度重视,针对此案所暴露出来的下属单位权力过大的内控问题 A 单位办公会做出以下决定: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由财务部负责人组织制定与实施内部控制,今后如果内部控制再出现问题应该由财务部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加强对外投资的控制,收回各下属单位的对外投资权,单位所有投资均由 A 单位一把手审批。
(3)加强财务管理。会计和出纳人员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财务登记等工作,单位的银行预留印鉴一律由总会计师统一保管。
(4)加强业务控制。所有业务包括谈判价格、合同签订、业务运作、款项结算等,均由 A 单位业务部统一负责,各下属分单位仅负责宣传、推广,协助催收货款。
(5)加强计算机系统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实现销售网点计算机控制,由 A 单位财务部每年组织对本单位下属及分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会计资料进行审计。
要求:

针对 A 单位发生的案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分析在控制活动方面存在的缺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A 单位发生的案件说明其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以下缺陷:
①会计和出纳岗位属于不相容的岗位,B 单位由张某一人兼任会计和出纳工作不符合内部控制有关“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要求。
②B 单位属于非独立法人,A 单位授予其业务定价权和对外投资权,属于授权不当,不符合“授权批准控制”的有关要求。
③A 单位对分单位业务收入确认不及时、程序不健全,没有对分单位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查,同时,对分单位资金如银行账户控制不严,不符合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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