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天津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吧?

发布时间:2020-07-30


既然已经决定报考高会考试,就要有通过的决心,付出必将会有所收获。很多考生很早已经开始第二轮复习了,小伙伴们抓紧时间学习起来吧!天津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还没了解的小伙伴们快点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吧!

天津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9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天津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

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命题以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范围。

天津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

考试时考前熟悉机考流程,多练习无纸化机考系统高会考试是行无纸化考试,这加大了考生们的“动手能力”,虽然时间上可能会比笔答快一些,但是高会考试内容覆盖面广,考察知识点多,材料阅读量大,考生打字慢,无纸化系统自带计算器又使用不熟练。

由于没有提前练习过,很容易出现时间不够用,做不完题、慌张出错的情况。那么如何正确掌握无纸化考试系统,并熟悉考试流程呢?各位考生应使用机考模拟系统提前熟悉无纸化考试。大家提前感受一下考试的方式,多用电脑做高会案例分析题,养成用电脑阅读的习惯后,提高打字速度,适应计算器的使用,同时把平时练习当做考试,多给自己适应的机会,切身体会无纸化考试环境,在考场上就能够得心应手。

特此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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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GP 企业集团是主要从事工程勘察施工的国有企业,下属二级企业 23 个,现有职工 1 万多人,GP 企业集团对下属各企业管理实行经营者负责制,对其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并制定了 GP 企业集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主要从经营收入、利润总额和资本保值增值率三方面进行,指标考核基数为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数,其中未完成上年指标数的单位,本年指标不作调整,仍沿用上年指标数。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经营状况制定和下达下一年度考核指标额度,年终根据各企业上报的财务报表数据与指标额度对比,计算出实际完成率,责任控制目标作为修正指标。
经营者收入由基本收入和效绩收入构成。基本收入,等于考核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年收入的两倍再乘以企业规模系数,且基本收入不得超过全集团职工人均年收入的两倍。GP 企业集团的薪酬主要采用年薪制等,虚拟股票、股票期权等长效的激励机制还未实行。
要求:

请分析 GP 集团业绩评价的主体和客体。
答案:
解析:
主体为集团母公司,客体为二级经营单位

甲公司于20×7年2月20日取得乙公司80%股权,成本为8600万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9800万元。假定该项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且按照税法规定该项合并为应税合并。20×9年1月2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中的25%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600万元。出售投资当日,乙公司自甲公司取得其80%股权之日持续计算的应当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为12000万元。该项交易后,甲公司仍能够控制乙公司。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个别报表投资收益增加=2600-8600×25%=450(万元)
  (2)甲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增加=2600-12000×80%×25%=200(万元)

A公司拟采用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2019年3月21日为配股除权登记日,以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数1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配股说明书公布之前20个交易日平均股价为5元/股,配股价格为4元/股。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如果所有股东均参与配股,计算配股除权价格和每股股票配股权价值。如果甲股东持有100万股股票,分析配股前后该股东财富水平的变化。
  (2)如果有20%股东放弃配股权,计算配股除权价格和每股股票配股权价值。如果甲股东持有100万股股票,放弃了配售权,分析配股前后该股东财富水平的变化。

答案:
解析:
(1)配股除权价格=(1000×5+1000×2/10×4)/(1000+1000×2/10)=4.83(元/股)或:配股除权价格=(5+4×2/10)/(1+2/10)=4.83(元/股)
  每股股票配股权价值=(4.83-4)/5=0.17(元/股)
  配股前甲股东股票市值=100×5=500(万元)
  配股后甲股东股票市值=100×(1+2/10)×4.833=579.96(万元)
  配股投资额=100×2/10×4=80(万元)
  配股后的财富水平=579.96-80=499.96(万元)
  配股后甲股东财富水平没有变化(忽略尾差)。
  (2)实际配售股数=1000×(1-20%)×2/10=160(万股)
  配股除权价格=(1000×5+160×4)/(1000+160)=4.86(元/股)
  或:配股除权价格=(5+4×2/10×80%)/(1+2/10×80%)
  =4.86(元/股)
  每股股票配股权价值=(4.86-4)/5=0.17(元/股)
  配股前甲股东股票市值=100×5=500(万元)
  配股后甲股东股票市值=100×4.86=486(万元)
  配股后甲股东财富水平减少。

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同时指定了以下两类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
(1)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
(2)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1%(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
(3)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甲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合同条款二:
当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或任何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时,发行人立即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实务中有时将此类保护条款称为“交叉保护”),即主承销商于20个工作日内召开永续债持有人会议。永续债持有人有权对如下处理方案进行表决:
(1)无条件豁免违反约定;
(2)有条件豁免违反约定,即如果发行人采取了补救方案(如增加担保),并在30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则豁免违反约定。
如上述豁免的方案经表决生效,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如上述方案未获表决通过,则永续债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日立即到期应付。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二分别判断甲公司发行永续债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根据合同条款一,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理由:根据合同条款一,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其他情形导致该工具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则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同时,虽然合同中存在利率跳升安排,但该安排也不构成企业无法避免的支付义务。
2.根据合同条款二,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
理由:首先,因为受市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因素,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债务不在甲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即其无法控制是否会对债务产生违约;其次,当甲公司对债务产生违约时,其无法控制持有人大会是否会通过上述豁免的方案。而当持有人大会决定不豁免时,永续债本息就到期应付。因此,甲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该永续债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应当被分类为金融负债而非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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