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四川2020高级会计职称实行考后审核

发布时间:2020-09-06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已结束,大家考的怎么样呢?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审核方式的相关内容,详情如下,不了解的考生赶快来看看吧!

四川考区2020年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前审调整为后审形式。即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所报科目成绩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应根据相应级别报考条件规定,持报名考生信息表、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当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通过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一、 高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0年会计高级职称成绩将于20201017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页进行查询。

成绩查询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有任何异议,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二、 高会成绩合格标准

2020年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标准暂未公布,请大家参考2019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获悉,《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三、高会成绩有效期

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这意味着超过国家线的高会考生拥有三次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超过省线的考生拥有一次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

四、高会评审及论文准备

考试通过后,大家就需要准备高会评审相关内容了,各省一般评审前要准备好的各项证书如下:

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聘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水平材料、计算机水平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或者还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另还需在专业期刊发表1-3篇论文或著作。

根据发布的评审政策,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破格条件各有差异。

高会评审需要的材料一定要提前准备。所属省份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所需的材料以及申报时间一定要提前了解;另外,很多地区的职称英语和计算机不做要求,但是有的省份要求有课题研究,课题研究的周期比论文时间还长,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且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共同确定省内合格标准,将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两家高科技企业,甲公司总部在北京,主要经营业务在华北地区;乙公司总部和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上海。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已先期占领了所在城市的大部分市场,但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未来持续发展。2013年1月,甲公司为拓展市场,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华东的新的市场领域,着手筹备并购乙公司。并购双方经过多次沟通,于2013年3月最终达成一致意向。
  要求:分别从行业相关性角度和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判断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何种并购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从行业相关性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混合并购中市场扩张型并购。
  理由: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并在不同的区域市场。
  从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善意并购。
  理由:并购双方经过多次沟通达成一致。

甲公司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20×8年甲公司有关金融工具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为赚取股票交易差价,于20×8年10月10日自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共支付价款1720万元,其中包括交易费用8万元。购入时,A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16元,甲公司于11月10日收到该现金股利。甲公司将购入的A公司股票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8年12月2日,甲公司出售该金融资产,收到价款1920万元。甲公司购入该股票时确认金融资产成本1688万元,处置时确认了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公司经批准于20×8年1月1日以1051540元的价格发行债券1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10%,期限3年,每年末付息一次,实际年利率为8%。债券利息调整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甲公司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核算,在进行会计处理时,确认的应付债券面值为1000000元;20×8年年末确认的应付利息为80000元,利息费用为100000元。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对事项(1)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甲公司应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为甲公司购入该金融资产是为了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
  因此,该金融资产的成本应当是:
  1720-8-200×0.16=1680(万元),交易费用8万元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股利,而不能计入成本。
  (2)甲公司20×8年年末计算的利息不正确。
  正确的利息金额应当是:
  应付利息=应付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期限=1000000×10%×1=100000(元)
  利息费用=应付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1051540×8%×1=84123(元)

天之蓝公司 2017 年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并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该公司为此召开了董事会全体会议,围绕内部控制的目标和五大要素进行了深刻讨论,并就内部控制相关重大问题形成决议,会议纪要如下:
(1)控制目标。会议首先确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切实做到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不存在任何风险。
(2)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会议一致通过了优化内部环境的决议,包括:严格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各类业务事项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调整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做到所有不相容岗位或职务严格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同时注重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
(3)风险评估。会议决定成立专门的风险评估机构,围绕内部控制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环境、业务流程等进行全面评估,准确识别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排序,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4)控制活动。会议明确了公司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控制措施:一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将各类业务事项均纳入预算控制;二是将控制措施“嵌入”信息系统中,通过现代化手段实现自动控制;三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所有对外发生的经济行为均应签订书面合同。
(5)信息与沟通。会议要求公司完善信息与沟通制度,及时收集、整理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内外部信息,促进信息在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企业与外部有关方面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反馈;同时建立反舞弊机制,实施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及时传达至全体中层以上员工。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6)内部监督。会议强调,内部监督是防止内部控制流于形式的重要保证。为此,公司应当强化内部监督制度,由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全权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监督中发现重大问题,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分析、判断该公司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上述决议中有
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控制目标方面:
①“内部控制目标定位于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内部控制目标不仅包括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的目标,还包括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的目标、经营效率和效果的目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的目标。
②“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不存在任何风险”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内部控制的任务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即内部控制不能完全消除公司面临的
全部风险。
(2)内部环境方面:
①“各类业务事项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各类业务事项应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即重要业务事项才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②“所有不相容岗位或职务严格分离”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即受公司规模、业务特点等因素影响,无法对不相容岗位或职
务实现有效分离的,可不予分离。
(3)控制活动方面:
①“将各类业务事项均纳入预算控制”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预算控制措施不适用于不能量化的业务事项。
②“所有对外发生的经济行为均须签订书面合同”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即对于零星、即时清结等交易行为,可不签订书面合同。
(4)信息与沟通方面: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仅传达至全体中层以上员工”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传达至公司全体员工。
(5)内部监督方面: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全权负责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除内部审计机构之外,经理层及公司其他内
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也须承担相应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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