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详解,速看!

发布时间:2020-01-02


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小伙伴选择报考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这不,近期有的小伙伴就在问:2020年甘肃省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呀?51题库考试学习网根据往年的报名条件,为大家带来了如下内容,一起看看吧!

首先来给大家说说基本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报考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报考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以上基本要求你是否都满足呢?接着来看看学历方面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报考人员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报考人员具备博士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温馨提醒: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什么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呢?有的小伙伴可能就会问:我是函授学历可以吗?自考学历可以报考吗?当然可以,只要是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的学历都是国家所认可的学历,如自考、函授、夜大等等都是可以报考的哦!

关于上面提到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如果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且有报考意向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本次的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啦,51题库考试学习网愿大家能在2020年的考试中如愿抱得证书归。如果大家对于考试还有其他的疑问,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考试资讯,为您答疑解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丙公司预计未来3年内存在资本性支出,为此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分散投资于短期和长期金融资产,以便在发生资本性支出时拥有可用资金,其中较大比例的投资的合同存续期均超过3年。丙公司将持有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并将在市场机会呈现时出售金融资产,再将出售所得投资于回报率更高的金融资产。丙公司对负责这些投资的团队的考核系基于金融资产组合的整体回报率。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组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答案:
解析:
丙公司的做法不恰当。理由:丙公司的业务模式是通过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两者来实现其目标的。如果该金融资产(投资组合)的合同条款还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那么该投资组合满足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类的条件。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两家高科技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甲公司总部在北京,主要经营业务在华北地区;乙公司总部和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上海。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已先期占领了所在城市的大部分市场,但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未来持续发展
2013年1月,甲公司为拓展市场,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华东的新的市场领域,着手筹备并购乙公司。并购双万经过多次沟通,与2013年3月最终达成一致意向。
甲公司准备收购乙公司100%股权,为此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乙公司进行价值评怙,评估基准日为2012正12月31日。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乙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并购双方经协商,最终确定按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交易的基础,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与乙公司价值评估相关的资料如下:
(1) 2012正12月31日,乙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为8%。假定无风险报酬率为6%,市场投资蛆合的预期报酬率为12%,可比上市公司无负债经营β值为0. 8。
(2)乙公司2012年税后利润为2亿元,其中包含2012年12月20日乙公司处置一项无形资产的税后净收益0 .1亿元。
(3)2012正12月31日,可比上市公同平均市盈率为15倍。
假定并购乙公司前,甲公司价值为200亿元;并购乙公司后,经过内部整合,甲公司价值将达到235亿元。
甲公司应支付的并购对价为30亿元。甲公司预计除并购对价款外,还将发生相关交易费用0. 5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分别从行业相关性角度和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判断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何种并购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从行业相关性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横向并购。
理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属于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2) 从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善意并购。
理由: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协商,并购双万经过多次沟通,与2013年3月最终达成一致意向。

甲单位为一家省级行政单位,按省财政厅要求执行中央级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2×19年3月,甲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对该单位2×18年度财政项目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其中,“业务楼配套设备购置”项目经费预算270万元,项目资金于2×18年3月全额下达至甲单位零余额账户。该项目计划采购2台大型设备(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设备安装场所和用途发生调整,设备购置数量和技术参数出现了较大变更,由此节约设备购置资金15万元。2×18年6月,甲单位直接同中标供应商签订了255万元的设备购置合同,并完成了设备安装、验收与付款工作。

答案:
解析:
该单位做法存在不当之处。理由:单位应当按照财政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项目预算执行中发生变更的,必须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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