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学历可以考贵州省高级会计师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自考本科学历报考高级会计师,可以的,但是报考高级会计师除了学历还要有工作年限。虽说自考本科学历符合了报考条件,但工作年限符合吗?2020年的高级会计师报考资讯还未发布,我们一起参考2019年的报考资讯看看工作年限到底是什么。

2019年高会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想要报考的小伙伴你达标了吗?备考正在进行中,将要报考的小伙伴们加油哦!提前准备,积极备考,说不定下一个高级会计师就是你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也是全球著名集成电路制造商之一。基于公司
战略目标。公司准备积极实施海外并购。相关资料如下:
(1)并购对象选择。甲公司认为,通过并购整合全球优质产业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是加速实现公司占据行业全球引领地位的重要举措;并购目标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应为集成电路设计商,位于产业链上游。且在业内积累了丰富而深厚的行业经验,拥有较
强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②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和领先的关键技术;③具有强大的市场营销网络。经验证,初步选定海外乙公司做为并购目标。
(2)并购价值评估。甲公司经综合分析认为,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和市价账面净资
产(P/BV)是适合乙公司的估值指标。甲公司在计算乙公司加权平均评估价值时。赋予 EV/EBIT 的权重为 60%,P/BV 的权重为 40%。
可比交易的 EV/EBIT 和 P/BV 相关数据如表 4 所示:


(3)并购对价。根据尽职调查,乙公司 2015 年实现息税前利润(EBIT)5.5 亿元,2015 年末账
面净资产(BV)21 亿元。经多轮谈判,甲、乙公司最终确定并购价 60 亿元。
(4)并购融资。2015 年末,甲公司负债率 80%,甲公司与 N 银行存续贷款合约的补充条款约定,如果甲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了 80%,N 银行将大幅调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如提高,甲公司债务融资成本将高于权益融资成本。
甲、乙公司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甲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并购对价,其中并购对价的 40%需要外部融资。甲公司综合分析后认为,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从 N 银行获得贷款;而是通过权益融资的方式,吸收境内外投资者的资金。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从经营协同效应的角度,指出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动机。
答案:
解析:
并购动机:纵向一体化:资源互补。
评分说明:将“规模经济、纵向一体化、获取市场力或垄断权、资源互补”全部列示的,不
得分;其他情形按得分点给分。

已知ABC公司20×8年平均总资产为2000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0%,其中有息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0%,有息负债的平均利息率为10%,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20×8年年初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1500万股,年内没有发生变化;
(2)20×8年销售收入为25500万元,销售净利率为8%;
(3)20×8年折旧摊销合计500万元;
(4)同行业内在基础业务方面具有可比性的DBX公司的市盈率是15,EV/EBITDA(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和摊销前利润)是10。
要求:
1.使用市盈率乘数,估计ABC公司的每股股权价值。
2.使用EV/EBITDA(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和摊销前利润)乘数,估计ABC公司的企业价值。

答案:
解析:
1.净利润=25500×8%=2040(万元)
每股收益=2040/1500=1.36(元)
ABC公司的每股股权价值=1.36×15=20.4(元)
2.20×8年利息费用=2000×50%×60%×10%=60(万元)
税前利润=2040/(1-25%)=2720(万元)
EBITDA=2720+60+500=3280(万元)
ABC公司的企业价值=3280×10=32800(万元)。

甲公司于2011年2月1日向乙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根据该期权合同,如果乙公司行权(行权价为102元),乙公司有权以每股102元的价格从甲公司购入普通股10 000股。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合同签订日2011年2月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5 000元。
②行权日(欧式期权,即到期日才能行权)2012年1月31日。
甲公司股价:2011年2月1日100元/股;2011年12月31日104元/股;2012年1月31日104元/股。
要求:判断在下列不同的情形下,发行的期权应如何确认。
情形1:约定期权以“现金净额结算”。
情形2:约定期权将以“普通股净额结算”
情形3:以现金换普通股方式结算(以普通股总价结算)

答案:
解析:
1.以“现金净额结算”,指购买方通过收取期权公允价值净额方式行权。在这种情况下发行方以现金结算该期权。故,发行方应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乙公司行权,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的现金
(公允价值104-行权价102)×标的数量10 000=20 000元
2.以“普通股净额结算”指购买方以收取期权公允价值净额等值的发行方权益工具行权。即,发行方需要“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此情况下,发行方交付的普通股实质上是现金的替代品,故,应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乙公司行权,甲需交付的股票数
=(市场价104-行权价102)×10 000÷普通股市价104=20 000/104=192.3(股),不足1股部分支付现金0.3×104=31.2元。
3.以现金换普通股,是指购买方以按约定价格,购买发行方固定数量权益工具的方式行权。
此情况下,购买方交付固定金额的现金,发行方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故,发行方应确认一项权益工具。
乙公司行使看涨期权,需向甲公司支付现金10 000股×102元/股=1 020 000元
甲公司将交付10 000股普通股。
甲公司将发行的看涨期权确认为“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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