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2020年内蒙古通辽市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3-02



相信只要是想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应该都想知道到底考几科吧!51题库考试学习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就考《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但是考生要注意的是,初级会计实务却不仅仅只是考《基础会计》那么简单,而是你所学的一些会计的专业知识想结合的一些内容,所以想要通过考试你还得下狠功夫呀!

要知道2020年内蒙古通辽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在59日开考,其中《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所以各位考生在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两科时间的安排,切记不要在一科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接下来了解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的方式进行考试,即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如果有考生不熟悉机考的流程的话,记得在考前提前熟悉一下。

要知道内蒙古通辽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四个题型。现在来看看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的题量:  

1、《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4个,分值为36分;多选12个,分值为24分;判断题为10个,分值10分;不定项选择15个,分值30分。 

2、《经济法基础》单选题24个,分值36分;多选15个,分值30分;判断10个,分值10分;不定项选择12个,分值24分。

现在你们已经知道了考试的科目是什么了,接下来你们就可以准备报名了,不过各位考生在报名之前要先做下面这两件事!

一、评估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自己是否能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能出现严重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自己是否能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会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注意:学历要求虽然不高,但大家还是要认真对待,在2019年考试中就有考生通过了考试,但是因为学历问题,在考后审核中被取消了领证资格,你们说是不是很可惜呀!在这关键时刻与证书就这么擦肩而过了。

二、准备好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初会的考生应该提前准备好自己的学历证书、电子版照片、具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1-2张。因为这些东西能够帮助你在报名的时候节省更多的时间,也能保证你准确无误的报名成功。

希望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你们。各位考生报名成功之后就可以去好好准备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题量还是很大的,所以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哦,这样我们在考试的时候才能信心满满,千万不要想着临时抱佛脚。你要对得起你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对吧!最后希望你们都能高高兴兴的走出考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初级会计职称应该如何复习?

10月份要考初级会计职称,开始备考了,哪位前辈可以指点一下,初级会计职称应该怎么样复习呢

 

1,您的备考有点晚,但时间仍然充裕

2,请保证每天3小时以上的学习时间,2门科目搭配学习

3,不要去把时间放在如何快速的学好,学习技巧什么的,把时间实实在在的花在看书上

4,教材是根本,请保证教材被看过3遍以上

5,网络上资料很多,找来一套即可,不要见到资料就下载。

6,如果觉得吃力,可以报个网校跟着老师一起学

7,相信自己,初级难度不高。


最后祝您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A.发出商品

B.主营业务成本

C.生产成本

D.其他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发展能力指标的有( )。

A.营业收入增长率

B.资本保值增值率

C.总资产增长率

D.营业利润增长率

正确答案:ABCD

根据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 )。

A.财政部

B.国务院

C.国家税务总局

D.工商局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核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权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