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申报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吗

发布时间:2021-01-17


谁知道申报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吗


最佳答案

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的条件是: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评审条件、附则
三、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以上: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参与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
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4篇以上。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省或省辖市(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
(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四)主持、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
(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
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会计管理实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二)在参加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符合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
(一)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
(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五)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政府表彰二次以上者。
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
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师资格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
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五、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年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资料 1:H 是一家以钢铁生产和经销为核心业务的大型国有企业。2012 年,H 公司为了实现企业发展做大做强的目标,分别并购了 A 和 C 两家公司并实现了全资控股。A 公司是一家以金融业为主的商业银行,成立 8 年,已经上市,目前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客户群体与经营网点;C 公司是一家煤炭生产企业,经探测该公司所拥有的采矿区具有很大的开采潜力,开采的煤矿不仅能够满足 H 公司的需要,还能够实现对外销售。经过以上资本运作,H 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国有综合公司,继续利用旗下包括 A 和 C 两大子公司(其中 A 为上市公司,C 为非上市公司)实现规模扩张。
资料 2:2015 年,A 公司进行了以下相关事项:
A 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5 日取得 B 公司 20%的股份,成本为 2 亿元,当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 8 亿元。投资后,A 公司对 B 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2015 年 A 公司确认对 B 公司投资收益 1600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 400 万元;在此期间 B 公司未宣告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不考虑税费的影响。已知 A 公司与 B 公司在投资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假定 2016 年 1 月 2 日,A 公司以 6 亿元的价格进一步收购 B 公司 40%股份,购买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4 亿元。
资料 3:C 公司为实现借壳上市目的,选择 W 上市公司作为借壳对象,2015 年 6 月 30 日实现了对 W 公司的合并。W 上市公司目前除货币资金 1000 万元以外,仅剩余待处理的库存 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和未收款项 6000 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此外公司还承担了4000 万元的债务。W 公司现有股本 4000 万股,W 公司选择对 C 公司定向增发 6000 万股股票换取 C公司现有 3000 万股的全部股份。已知 C 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每股 40 元,W 公司股价为每股 20元;合并后新公司当年共实现合并利润 4000 万元,合并前 C 公司利润也为 4000 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 2,回答以下问题:1)判断 A 公司的合并类型并分析 A 公司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计算 2016 年 1 月 2 日 A 公司个别报表下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2)计算 2016 年 1 月 2 日 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形成的商誉;3)如果 2016 年 1 月 2 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5 亿元,则合并报表中的损益影响金额为多少?
答案:
解析:
A 公司与 B 公司之前不具有任何关联关系,因此当 A 公司取得 B 公司控制权后即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 A 公司是两次交易才实现了合并,因此属于多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时应分别就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核算。
A 公司个别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为:2+0.16+0.04+6=8.2(亿元)。
A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合并成本=14*20%+6=8.8(亿元);
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4*60%=8.4(亿元);
商誉=8.8-8.4=0.4(亿元)。
如果B公司 201 1年1 月2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亿元,则合并成本为9亿元(15*20%+6),等于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9 亿元(15*60%),合并商誉为 0。此外,由于在合并报表中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从 2.2 亿元(2+0.16+0.04)调整为 3 亿元(15*20%),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0.8 亿元;同时,需要将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转出,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0.04 亿元,
因此投资收益共计 0.84 亿元。

甲企业管理一项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业绩考核并基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投资决策。该项投资组合的目标导致金融资产频繁地购买和出售。甲企业将投资组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请问:甲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答案:
解析:
甲企业的做法恰当。理由:该项投资组合是在公允价值基础上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因而不是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也不是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而持有。甲公司关注的重点是公允价值信息并运用该信息来评估资产的业绩和作决策。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分析情形(2),并判断其表述正确与否?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情形(2)处理错误。根据合营安排,尽管光明能源能够否决所有决策,但是光明能源没有控制该安排,因为光明能源需要获得 E 或 F 的同意。在本例中,三方集体控制该安排。但是,存在多种参与方之间的联合能够达到 75%表决权的要求(即光明能源和 E,或光明能源和 F)。在此情况下,三方签订的该合同安排要成为合营安排,需要在安排中指明,要求哪一种参与方之间的联合的一致同意才能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光明能源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1)2017年4月1日,甲公司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入乙上市公司的股票500万股,并由此持有乙公司5%的股权。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将对乙公司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2017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为每股7元。
  (2)2018年4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2200万元为对价,向乙公司大股东收购乙公司5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假设甲公司前后两次购买乙公司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甲公司取得乙公司控制权之日为2018年4月1日,原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要求:
  (1)作出甲公司2017年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
  (2)计算购买日甲公司对子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3)计算对甲公司2018年个别财务报表投资收益影响金额;
  (4)作出甲公司2018年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2017年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500(500×5)
    贷:银行存款              25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500×2)
  (2)甲公司购买日对子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前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4800+追加投资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52200万元=57000(万元)。
  (3)影响甲公司2018年个别财务报表投资收益=原持有5%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300(4800-350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2300(万元);
  (4)甲公司2018年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
  ①借:长期股权投资           57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5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
       投资收益             1300
       银行存款             52200
  ②购买日前原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000万元,购买日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情形二:原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银行存款等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做相反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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