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0-02-26)
发布时间:2020-02-26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李某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单选题】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不符合题意: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清算人确认:企业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0000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3000元。下列几种清偿顺序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单选题】
A.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B.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3、甲死亡,乙对甲在某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下列有关乙与合伙企业关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如果乙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B.如果乙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C.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乙入伙,则该合伙企业应当将甲的财产份额退还乙
D.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应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CD正确:根据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但是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4、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是非法人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C.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解散时,均应当先清偿清算费用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时,位于第一清偿顺位的是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3)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5、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3)选项CD: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事务提出异议;在本题中,周某不执行合伙事务,不享有异议权,钱某与赵某均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在赵某对外签约时,钱某有权异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C.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旨在将未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
D.以前年度审计调整越多,评估的项目总体风险越高,实际执行的重要性越接近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B.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
C.监督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
D.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
B.融资租赁下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的差额计量
C.融资租赁下未担保余值减少的,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D.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失额
B.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C.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破产宣告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解析:(1)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损害的,其损失赔偿额(指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作为破产债权;(2)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3)破产宣告前对债务人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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