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0-12-03)

发布时间:2020-12-03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税务师的下列行为,符合税务师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有关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向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经营规模、纳税资料、处罚记录等涉税情况

B.对委托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委托,有权拒绝

C.经委托人认可购买其发行的债券

D.发现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E.在出具有保留意见的涉税文书上不签字盖章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的表述应当是,税务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税务师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选项C,税务师执业期间,不得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选项E,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下列各项不属于税收法律规定方面的咨询的是( )。【单选题】

A.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方面的咨询

B.税收行政规章方面的咨询

C.税收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咨询

D.办税实务操作的环节的咨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办税实务方面的咨询。

3、2020年9月,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50万吨和外购液体盐60万吨共加工成固体盐27万吨,生产的固体盐本月全部销售。该企业液体盐和固体盐资源税税额分别为3元/吨和25元/吨,外购液体盐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税务师代理纳税申报时,应申报的资源税为( )万元。【单选题】

A.495

B.675

C.365

D.9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如果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在其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抵扣。该盐场应纳资源税=27×25-60×3=495(万元)

4、下列经济业务发生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的有( )。【多选题】

A.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一般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个人消费

C.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股东分配

D.一般纳税人的产成品发生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

E.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CE项属于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进项税额转出。

5、某企业就企业所得税的扣除事项向税务师刘某进行咨询,刘某的下列观点错误的有( )。【多选题】

A.企业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8%标准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B.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D.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E.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选项D,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审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税务行政复议审查既涉及合法性审查,也涉及适当性审查
B.税务行政复议审查既涉及事实审,也涉及法律审
C.税务行政复议审查的依据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包括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
D.重大.疑难税务行政案件的复议审查,可以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成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建议
答案:C
解析:
选项C: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判断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的标准就是复议审查的依据,包括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和合法有效的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

(该题考查的知识点2018年教材已经删除)53.2013年度,梁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国税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国税局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作出维持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国税局
B.市国税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国税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答案:D,E
解析:
(1)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国税局)和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为“共同被告”。(2)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梁某应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本选项错误。(3)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4)选项E: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合法、客观和充分)及审查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内容(教材未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某酒类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 1)为某企业特制- -批白酒,用自产原浆白酒500斤勾兑68° 白酒980斤,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68°白酒生产成本为240元/斤。
(2)用外购已税原浆白酒勾兑56° 白酒3000斤,销售1000斤,不含税出厂价250元/斤。
(3)销售给下属销售公司42° 白酒500斤,不含税出厂价100元斤,税务机关认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上月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同类白酒的平均价格为220元/斤。
(4)移送一批60° 白酒给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同批次白酒不含税出厂价格260元/斤,门市部销售360斤,不含税价300元/斤。
已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斤,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为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业务(3)应缴纳消费税( ) 元。

A.22250.00
B.15650.00
C.13450.00
D.10250.00
答案:C
解析:
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该品牌、规格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价格x核定比例。业务(3)应缴纳消费税=220x60%x500x20%+500x0.5=13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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