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0-08-16)

发布时间:2020-08-16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各项中,应依照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有( )。【多选题】

A.融资租赁的房产

B.产权出典的房产

C.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D.用于自营的居民住宅小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E.对外出租的房产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对外出租的房产,以取得的租金收入计算纳税。选项ABCD:均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2、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销售电视机,价外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应当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B.销售化妆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应当包括消费税税金

C.销售数控机床,价外收取的手续费应当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D.销售玻璃,价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E.销售汽车,价外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牌照费,不并入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选项D:销售除酒类以外的货物,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只有押金逾期未退或者期限超过1年才并入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

3、按照现行资源税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D.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应税产品生产开采地适用税额计税

E.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点为应税未税矿产品的收购地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D,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地没有相同品种矿产品的,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4、某企业财务人员向税务师刘某咨询关于房产税的相关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更换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其更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但不扣减原来相应旧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B.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不计征房产税

C.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分别按照地上与地下建筑物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D.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更换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5、个体工商业户所发生的下列支出,可以作为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单选题】

A.自然灾害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B.缴纳的增值税的滞纳金

C.固定资产盘亏

D.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损失列支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另外,包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选项ABD: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款均为税前不允许扣除的支出,要从成本费用中剔除。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影响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因素包括( )。

A.利息支出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城建税
D.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E.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B,D
解析: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影响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某公司2009年10月辞退甲、乙、丙三名正式员工:甲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元;乙员工已经工作9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90000元;丙员工已经工作15年,月收入8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2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200元/月。


问题:


对甲、乙、丙三名员工,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多少?



答案:
解析:

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为2200×12x3=79200(元),甲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5000元小于79200元,免纳个人所得税;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90000元,其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税部分为90000-79200=108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为10800÷9=1200(元),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00元费用扣除额,不纳个人所得税;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20000元,其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税部分为120000-79200=408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为40800÷12=3400(元),应代扣个人所得税[(3400-2000)×10%-25]×12=1380(元)。



税务师接受企业委托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纳税审核,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凡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实际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应税土地面积
B.凡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为应税土地面积
C.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D.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不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申报纳税
E.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答案:A,C,E
解析: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4)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9年)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97
B.3.00
C.1.20
D.1.17
答案:C
解析: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5%×3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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