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05-08)

发布时间:2020-05-0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一章 导论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涉税服务情形中,委托方不能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单选题】

A.税务师延时提供服务

B.税务师事务所解散

C.税务师事务所因经营不善破产

D.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2、下列选项中可以引起涉税服务关系变更的有( )。【多选题】

A.原委托代理项目有了新发展,代理内容超越了原约定范围

B.由于客观原因,委托代理内容发生变化的

C.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D.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E.由于税务师刻意安排,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税务师刻意安排不是客观原因,所以选项E不应该选。

3、下列属于税务师权利的有( )。【多选题】

A.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B.税务师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税务师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

D.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E.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E为税务师的义务。选项C,税务师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4、下面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与委托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草拟的代理协议,其中符合《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代理事项是( )。【单选题】

A.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该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在代理期间,企业所有涉税事项均由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代理,包括代理税务行政诉讼

C.在该公司业务繁忙时,由该税务师帮助财务部门从事开具发票等具体业务

D.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税务师不能代理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诉讼属于律师的执业范围;选项C,税务师只能审核纳税人的原始凭证,而不能代纳税人制作原始凭证;选项D,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属于税务机关的职权,税务师不能代理,税务师可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纳税人有委托或者不委托的选择权,同时也有选择谁为其服务的权力,这体现了税务师的( )执业原则。【单选题】

A.自愿委托原则

B.依法涉税服务原则

C.独立、公正原则

D.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有委托或者不委托的选择权,同时也有选择谁为其服务的权力,这体现了税务师的自愿委托的执业原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2014年12月1日购入一台设备,原值为200万元,预计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对该设备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当日市场情况判断,如果将该设备予以出售,预计市场价格为85万元,清理费用为3万元;如果继续使用该固定资产,预计未来3年现金流量值为8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则2016年末该设备应计提减值准备为( ) 万元。

A.35.6
B.4.8
C.2.8
D.0
答案:C
解析:
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售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较高者确定,即可收回金额为82万元(85-3) ;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200- 200x ( 1-4%) x (5+4) /15=84.8 (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84.8- 82=2.8 (万元)。

某公司只产销甲产品,2018年该公司固定成本为12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2019年该公司若增加固定成本60万元,同时甲产品的边际贡献比2018年度提高10%,其他项目不变。若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无纳税调整事项,则2019年预计能实现净利润( )万元。

A.624
B.578
C.680
D.590
答案:A
解析:
2018年边际贡献=800+120=920(万元)
2019年边际贡献=920×(1+10%)=1012(万元)
2019年实现净利润=[1012-(120+60)]×(1-25%)=624(万元)。

风华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成立,主营陶瓷购销业务,赵某为股东并任总经理,徐某任会计,李某任出纳。赵某为了少缴税款,与徐某面议,徐某提出采取隐瞒收入的方法逃税,赵某同意。
2014年4月,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2012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3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2014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交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交纳罚款188万元。
下列关于本案犯罪嫌疑人主观心理态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徐某的行为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B.风华公司的行为是出于故意
C.赵某的行为是出于故意
D.徐某的行为是出于故意
E.风华公司的行为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C,D
解析:
逃税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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