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1-12-19)

发布时间:2021-12-19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各项中,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是( )。【单选题】

A.确认纳税地点

B.不予开具完税凭证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通知银行冻结存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确认纳税地点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按规定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单选题】

A.7

B.15

C.30

D.6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按规定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单选题】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C.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对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E.对市税务所(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省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选项DE: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5、下列事项中,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的有( )。【多选题】

A.核定税额

B.行政处罚

C.税收保全措施

D.确定应税所得率

E.行政奖励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企业预计年销售收人为3600万元,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条件为“2/10, N/30”,估计40%的客户会享受现金折扣,其余客户会在信用期满时付款,假设该企业变动成本率为60%,企业资金的机会成本率为10%,-年按360天计算,则该企业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为()万元。

A.10
B.18
C.13.2
D.24
答案:C
解析:
应收账款的平均收款时间=10x 40%+30x (1- -40%)=22(天),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即机会成本)=应收账款占用资金x资本成本=应收账款平均余额x变动成本率x资本成本=销售收入/(360平均收现期) x变动成本率x资本成本=3600/360x 22 x 60%x 10%=13.2 (万元)。

已知:甲公司2019年销售收入为40000万元,净利润为5000万元,利润留存率为15%。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简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公司2020年计划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20%,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需新增设备一台,价值152万元。根据历年财务数据分析,公司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都属于敏感项目。假定该公司2020年的销售净利率和利润分配政策与上年保持一致。
要求:
2020年可以增加的留存收益为(  )万元。

A.1450
B.1200
C.900
D.2500
答案:C
解析:
增加的留存收益=40000×(1+20%)×12.5%×15%=900(万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 )。

A.自行延期申报
B.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准后延期申报
C.预缴税款
D.延期缴纳税款
E.免除申报义务
答案:B,C
解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经核准延期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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