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12-13)
发布时间:2020-12-13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一章 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税务师审核加工承揽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2、在印花税纳税审核过程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保财产的金额
B.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的件数
C.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
D.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因此,A选项错误。
3、甲公司2019年8月开业,实收资本6000万元。2019年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9月份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100万元,并向乙公司收取加工费20万元;10月份与丙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记载报酬金额100万元。2019年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元。【单选题】
A.1200
B.1400
C.1200
D.19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2019年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200×0.25‰+100×0.3‰+20×0.5‰+100×0.3‰=0.05+0.03+0.01+0.03=0.12(万元)=1200(元)。
4、税务师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审核时,对于可以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借款利息的处理,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利息的上浮幅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的部分,只要有金融机构的合规票据的,也是可以作为扣除项目扣除的
B.利息的上浮幅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的,不论是否有金融机构的合规票据,全部利息支出不得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C.利息的上浮幅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的部分,不论是否有金融机构的合规票据,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D.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只要有金融机构的合规票据的,也是可以作为扣除项目扣除的
E.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论是否有金融机构的合规票据,均不得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审核企业借款情况,看其借款利息支出能否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是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5、下列凭证中,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是( )。【单选题】
A.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国家金融机构提供普通贷款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B.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
C.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特殊货运凭证
D.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学校所书立的各类书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不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营业账簿”税目的适用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40.25
C.223.75
D.327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100+(2000+1000)×5%=25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2000+1000)×20%=6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1000+250+60+600=3910(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5000-3910=1090(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1090/3910×100%=27.88%,适用税率为30%
(5)应纳土地增值税=1090×30%=327(万元)。
B.定金
C.质押
D.留置
B.36
C.24
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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