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历年真题(2019-11-02)

发布时间:2019-11-02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不发生消费税的纳税义务的是( )。【单选题】

A.汽车销售公司销售超豪华小汽车

B.首饰店销售金银首饰

C.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给零售商

D.礼品店销售高档手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2、下列情形中,应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是( )。【单选题】

A.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

B.企业销售免税商品

C.食品加工厂向农民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

D.加油站发售加油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3、【单选题】

A.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以内

C.(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D.(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4、以下属于应征收环境保护税的项目是( )。【单选题】

A.商业噪声

B.工业噪声

C.服务业噪声

D.生活噪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税噪声污染目前只包括工业噪声。

5、【多选题】

A.支付按差额征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劳务派遣费

B.支付建筑服务预收款

C.通过政府还货性收费公路的通行费

D.商业预付卡充值

E.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开发项目的预收款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征收率为5%。

6、【多选题】

A.销售废料取得的销售额

B.自产货物无偿捐赠公益性组织而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C.出口自产货物取得的销售额

D.出售闲置不用的仓库取得的销售额

E.税务稽查于当期查补的上年度隐匿货物销售额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

7、该业务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何时?简述政策规定。【简答题】

答案解析:

8、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取得何种合规的票据?【简答题】

答案解析:

9、【简答题】

答案解析:

10、请说明技术人员小李取得的股权奖励可选择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方法及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综合题(主观)】

答案解析:?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 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 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 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 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 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 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 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 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说法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C.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C)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B)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D)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A)
【提示】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一致。

2019年2月,位于县城的某工业企业转让一栋购置的办公楼,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不含税收入3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为10.8万元(不含印花税和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照购房发票金额计算扣除项目,企业提供的购房发票上注明价款不含税金额100万元(购入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购房日期为2017年4月5日,企业在购置办公楼时按照规定缴纳契税3万元,可以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计算扣除项目时按照两年计算加计扣除

B.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可作为加计5%的基数

C.转让办公楼缴纳的印花税不能计入“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

D.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123.95万元

E.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69.43万元
答案:A,D,E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0×(1+5%×2)+3+10.8+300×0.5‰=123.95(万元);增值额=300-123.95=176.05(万元);增值率=176.05÷123.95×100%=142.03%,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应纳土地增值税=176.05×50%-123.95×15%=69.43(万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旧设备一台,取得处置价款70.2万元(含税),该设备2013年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5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假设当期无进项税额,该企业销售此设备应纳增值税( )万元。

A.0
B.1.2
C.2.4
D.8.08
答案:D
解析: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0.2/(1+13%)×13%=8.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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