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1-06-09)

发布时间:2021-06-09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6.5

B.16.9

C.11.53

D.18.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丢失货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应纳增值税=26.3-16.37+8×1/5=11.53(万元)

2、下列项目中,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单选题】

A.中外合资企业进口货物缴纳的关税

B.个人独资企业拖欠消费税税款被加收的滞纳金

C.个体工商户逃避缴纳增值税被处的罚款

D.某事业单位补缴的增值税税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关税、被加收的滞纳金、被处的罚款都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事业单位补缴的增值税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下列关于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多选题】

A.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的5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退(免)消费税政策 

B.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C.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退还所含消费税 

D.以外购的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已纳的消费税

E.对生产企业对外销售自产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的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免征消费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对生产企业对外销售自产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的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

4、卷烟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653.08

B.483

C.653.12

D.617.0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①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0×(1+10%)×(1+20%)×10%+3×9%=5.55(万元)②外购烟丝和加工烟丝进项税额=52+1.04=53.04(万元)③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自用的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2.6(万元)④接受投资的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1.3万元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⑤烟丝因损失,原抵扣的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转出额=3×13%=0.39(万元)⑥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抵扣:10.77万元⑦回购乙类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5.6万元准予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5.55+53.04+2.6+1.3-0.39+10.77+15.6=88.47(万元)本月销项税额=3600×13%+600×13%+80×13%+18÷1.13×13% +100×13%=571.47(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71.47-88.47=483(万元)

5、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B.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C.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纳税

D.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年的交易记录。

A.1
B.3
C.5
D.2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3年的交易记录。

实施股票分割与发放股票股利产生的效果相似,它们都会(  )。

A.改变股东权益结构
B.增加股东权益总额
C.降低股票每股价格
D.降低股票每股面值
答案:C
解析:
实施股票分割与发放股票股利都会降低股票每股价格,股票分割不影响股东权益的结构,股票股利的发放不影响每股面值,实施股票分割与发放股票股利均不增加股东权益总额。

某省税务局拟在2020年3月~5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20年5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20年4月17日某县综合超市的相关人员找到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综合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
  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20年4月22日对综合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
  1.王某能否代综合超市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2.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3.对综合超市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王某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王某可以代综合超市撰写自查报告,这属于税务师的执业范围。
(2)王某个人不可以收款,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或所在的涉税服务专业机构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3)委托人示意税务师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税务师应当拒绝出具报告,并劝告其停止违法活动,否则税务师事务所可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甲、乙、丙、丁、戊五人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五人的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准备以劳务出资
B.乙准备以知识产权出资
C.丙准备以其姓名出资
D.丁准备以其持有的已经设定质权的股权出资
E.戊准备以其自有汽车出资
答案:B,E
解析:
(1)选项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选项E: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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