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1-05-02)
发布时间:2021-05-02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情况,应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由受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C.受托方先将主要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D.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主要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E.按照委托方的设计而由受托方包工包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考核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认条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2、卷烟厂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435.09
B.1595.09
C.2161.42
D.2208.5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判断该厂适用的卷烟比例税率:平均价200元/标准条,最高价210元/标准条,适用56%的比例税率。可抵扣的消费税=[20+(28+2)×(1+40%)/(1-30%)+2000-35]×30%=613.5(万元)这里注意题目中强调领用的是外购和进口的已税烟丝。该厂当期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2000+2500+3.48÷(1+13%)+6×0.021×250+1×0.02×250+50×0.02]×56%+(400+500+6+1+50/250)×0.015-613.5+[600+8.12÷(1+13%)]×36%=2161.42(万元)此题易错点在于已物易物计算消费税时卷烟价格要用最高价格;还要掌握卷烟计量单位“标准条”与“标准箱”的换算。
3、下列情形中,以纳税人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产生量作为排放量计征环境保护税的有()。【多选题】
A.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B.通过暗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C.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污染物
D.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E.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1)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3)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5)进项虚假纳税申报。所以选项ABDE正确。
4、该企业业务(3)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3.39
B.0
C.6.78
D.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业务(3)应缴纳资源税=60×10%=6(万元)
5、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6.37
B.19.1
C.19.3
D.19.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丢失货物不是发生在购入时,月末盘点发现时做进项税转出。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7.8+8+(2.55+3.82)×9%=16.37(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航空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万元。
B.2.50
C.2.25
D.2.10
(1)3月份受某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审稿收入50000元。
(2)4月份与朋友王某共同出版一本小说,共取得稿酬50000元,李某与王某平分稿酬,各取得收入25000元。
(3)5月份将自己的一本小说手稿复印件在国内市场上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30000元。
(4)6月份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机构授课一次,每次报酬700元,每月为培训机构授课4次。
(5)7月份出版短篇小说一篇,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
(6)8月份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4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16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每月自行负担“三险一金”1500元;李某每月需支付其名下首套住房贷款3500元、其独生女刚就读小学二年级,李某与其妻子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李某的综合所得中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3月份审稿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李某4月份出版小说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李某5月份拍卖小说手稿复印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李某6月份授课收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5)李某7月出版小说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6)李某8月份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李某全年综合所得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应当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并计算各预扣预缴的税款。李某4月份出版小说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5000×(1-20%)×70%×20%=2800(元)。
(3)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5月份拍卖小说手稿复印件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4800(元)。
(4)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李某6月份授课收入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700×4-800)×20%=400(元)。
(5)李某7月出版小说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70%×20%=308(元)。
(6)李某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60-800-800)×10%=224(元)。
(7)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50000×(1-20%)+25000×(1-20%)×70%+30000×(1-20%)+700×4×(1-20%)×6+3000×(1-20%)×70%-60000-1500×12-(1000+1000)×12=213120-60000-18000-24000=11112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11120×10%-2520=8592(元)。
B.金银首饰和镀金首饰均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不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D.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E.用于职工福利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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