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6-17)

发布时间:2020-06-17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选项中( )不是电子支付法律关系的主体。【单选题】

A.发端人

B.认证机构

C.承运人

D.受益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支付法律关系。电子支付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发端人、受益人、银行和认证机构。

2、关于电子商务中的快递物流服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

B.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C.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不能交由他人代收

D.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合同的履行。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3、( )是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单选题】

A.电子签名人

B.电子签名依赖方

C.消费者

D.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4、下列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是( )。【单选题】

A.继承

B.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C.轮船转让

D.结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签名。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但是不适用下列文书:(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5、下列选项不适用《电子商务法》的是( )。【单选题】

A.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物流服务

B.金融类产品

C.利用信息网络提供餐饮服务

D.利用信息网络提供商品零售服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电子商务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税务师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A.对于涉税鉴证服务,可以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B.接受的涉税服务业务,可以不签订业务约定书

C.在执业中发现不能胜任,单方面终止协议

D.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提供涉税服务,不出具书面的业务报告

E.分别在不同省份的两家以上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执业活动
答案:B,C,E
解析:
选项B: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接受涉税服务业务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选项C:税务师在执业中发现不能胜任,事务所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选项E:税务师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2018年)某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3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问:(2)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11739
B.12870
C.12909
D.11700
答案:B
解析:
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业务(2)销项税额=3000×(3+30)×13%=12870(万元)

(2019年)某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软件业税收优惠),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万元,提供软件技术服务,取得不含税服务费35万元。
  (2)购进用于软件产品开发及软件技术服务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3.9万元。
  (3)员工国内出差,报销时提供标有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2.1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12万元。
  (4)转让2010年度购入的一栋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8700万元,该企业无法提供写字票楼发票,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计税金额为2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写字楼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19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 )万元。

A.318.94
B.446.11
C.341.34
D.340.93
答案:A
解析:
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销售软件部分增值税=260×13%-4.08×260/(260+35)=30.20(万元)>260×3%=7.8(万元)
  因此销售软件部分应纳增值税=7.8(万元)
  提供软件技术服务部分应纳增值税=35×6%-4.08×35/(260+35)=1.62(万元)
  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7.8+1.62+309.52=318.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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