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1-12-19)

发布时间:2021-12-19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王某的宠物狗丢失了,李某拾得后将其转卖给赵某,赵某又将该狗赠送给儿子小赵。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宠物狗的所有权最后归属于( )。【单选题】

A.王某

B.李某

C.赵某

D.小赵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所有权人,李某不得取得该狗的所有权;(2)选项CD:遗失物一般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赵某不能取得该狗的所有权,小赵相应也无法取得该狗的所有权。

2、某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了一份房屋产权证书,郭某系房屋产权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声称自己几年前就从该区房产管理局领到了所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因交涉没有结果,李某遂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复议审理,区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郭某接到决定书后没几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对该决定不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起诉的效力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 )。【单选题】

A.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本案不属于法定受案范围

B.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原告没有先申请复议处理

C.本案起诉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郭某的妻子没有原告资格,应以郭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D.本案起诉成立,法院应当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撤销房产证的复议决定对郭某或其妻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B:对房屋产权登记行为不服,法律并未要求复议前置。(3)选项C: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在本题中,郭某的房屋产权证被撤销,郭某本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郭某死亡,其妻作为近亲属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从郭某妻子作为产权共有人、继承人的角度,属于利害关系人,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本题是一个房屋有两本房产证、分属两个不同的人,两个持证人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人,其中一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另一人(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关于电子商务中的快递物流服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

B.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C.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不能交由他人代收

D.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合同的履行。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4、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下列证据材料中,可以作为定案证据的有( )。【多选题】

A.甲偷拍的侵害了乙合法权益的录像资料

B.乙出具的鉴定意见

C.丙使用暴力手段获取的证人证言

D.丁因为怠于收取证据超出举证期间提供的证据材料

E.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但对方对复制件、复制品予以认可的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包括:(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6)无法辨明真伪的;(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 )情形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多选题】

A.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B.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C.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D.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E.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其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6、有关撤回复议申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应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

B.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方可撤回

C.撤回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终止

D.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选项D: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2)选项E:非复议前置案件,申请人在经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7、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登记错误,袁某向天河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天河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其限期重新登记。但是,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后,天河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案应由( )责令天河县公安局限期履行。【单选题】

A.天河县法院

B.天河县政府

C.天河县政法委员会

D.天河县检察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被申请人(天河县公安局)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天河县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8、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的是(  )。【单选题】

A.管理人

B.债权人

C.清算组

D.债务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9、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单选题】

A.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B.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C.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决定

D.不论是否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均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原则。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决定;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依据错误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除外。

10、“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该规定体现了( )。【单选题】

A.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B.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

C.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D.一事不二罚原则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要求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有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董事会成员应为3~9人
B.董事会成员均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C.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
D.董事长应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
(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参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确定,应为3~13人;(2)选项B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丘佛市万亿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某,主要从事玻璃制品销售。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万亿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万亿公司200()元红包后,对万亿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2017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5年度,万亿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 2016年度,万亿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16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0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万亿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
另查明,汪某于2015年I月2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元。
公安机关立案后,万亿公司缴清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实供述,同时表示:税务局决定追缴时,万亿公司己濒临破产、无补缴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补缴。检察机关对万亿公司及汪某以逃税罪提起公诉。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有关万记公司犯罪及刑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o

A.万亿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本案逃税罪是自然人犯罪

B.万亿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本案逃税罪是单位犯罪

C.万亿公司是本案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D.万亿公司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E.万亿公司在公安机关立案后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因此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BC: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谋取本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选项E: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共用题干
位于市区的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出口经营权),化妆品最高售价0.15万元每箱,平均售价0.12万元每箱,成套化妆品0.3万元每套,均为不含税售价。2009年10月、1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0月购进业务: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购货运费30万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2%;从国外进口一台检测设备,关税完税价格26万元,关税税率20%。
2)10月产品、材料领用情况:在建的职工文体中心领用外购材料,购进成本24.65万元,其中包括运费4.65万元;生产车间领用外购原材料,购进成本125万元;下属宾馆领用为本企业宾馆特制的化妆品,生产成本6万元。
3)10月销售业务:内销化妆品17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其中包括护发品6万元,发生销货运费40万元;出口化妆品取得销售收入500万元人民币;出口护发品取得销售收入140万元人民币。
4)11月购进业务:从甲企业购进胭脂、香水等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60万元、增值税44万元;从某物资公司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3万元;从某汽车厂购进小轿车,用于厂部接待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5)11月销售业务:内销化妆品2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销售成套化妆品550套,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5万元,由于购货方延期支付货款,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延期付款利息4.68万元;出口化妆品取得销售收入420万元人民币。
6)11月产品、材料领用业务:本月领用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该批化妆品买价120万元。
7)11月以800箱化妆品与某企业换取原材料,合同约定,化妆品按平均价计价,原材料等价供应,双方均按合同约定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11月加工业务:为某影视公司演员加工订做油彩以及卸妆油,收取价税合计93.6万元,另外赠送30套自产成套化妆品给影视公司试用,假定化妆品和护发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本月发生的运费均取得货运发票,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税法规定,在本月认证抵扣,出口业务单据齐全并符合规定,在当月办理退税手续。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09年10月该化妆品厂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49.30
B、50.32
C、50.83
D、159.63
答案:C
解析:
1.(1)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85+30×7%+26×(1+20%)×17%=92.404(万元);(2)中将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应做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24.65-4.65)×17%+4.65÷(1-7%)×7%=3.75(万元);(3)中销货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40×7%=2.8(万元);2099年10月该化妆品厂增值税进项税额为:92.404-3.75+2.8=91.45(万元)。
2.宾馆领用自产化妆品,属于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6×(1+5%)÷(1-30%)×17%=1.53(万元);(3)中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90×17%=49.3(万元),因此,10月份企业的销项税额合计=1.53+49.3-=50.83(万元)。
3.(2)中宾馆领用自产化妆品,属于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6×(1+5%)÷(1-30%)×17%=1.53(万元);(3)中销售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90×17%=49.3(万元);则10月该化妆品厂的销项税额合计:1.53+49.3=50.83(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增值税=50.83-[91.45-(500+140)×(17%-13%)]=-15.02(万元);故2009年10月该化妆品厂应退增值税15.02万元。
4.(5)中应纳消费税=300×30%+165×30%+4.68÷(1+17%)×30%=140.7(万元);(6)中可以抵扣的已纳消费税=120×30%=36(万元);(7)中属于以物易物,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0.15×800×30%=36(万元);(8)中将自产的化妆品对外赠送属于视同销售,要缴纳消费税=0.3×30×30%=2.7(万元);则11月该化妆品厂应纳的消费税:140.7+36+2.7-36=143.4(万元)。
5.(4)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4.2+3=47.2(万元);(5)中销项税额:300×17%+165×17%+4.68÷(1+17%)×17%=79.73(万元);(7)中销项税额=进项税额=0.12×800×17%=16.32(万元);(8)中销项税额=93.6÷(1+17%)×17%=13.6(万元);将自产的化妆品对外赠送属于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0.3×30×17%=1.53(万元);11月份应纳增值税=79.73+16.32+13.6+1.53-[47.2+16.32-420×(17%-13%)]=64.46(万元),应纳税额大于零,不需要退税;免抵部分=.420×13%=54.6(万元);则11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43.4+64.46+54.6)×7%=18.37(万元)。
6.购进进口的小轿车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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