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每日一练(2021-02-28)

发布时间:2021-02-2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2018年末甲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万元。【客观案例题】

A.10

B.30

C.60

D.9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完工乙产品:有合同部分-可变现净值=(1.2-0.1)×800=880(万元),成本=1×800=800(万元),未发生减值。无合同部分-可变现净值=(0.8-0.1)×200=140(万元),成本=1×200=200(万元),应计提跌价准备60万元。库存原材料:可变现净值=800-30=77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应计提跌价准备30万元。2018年末甲公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60+30=90(万元)

2、长江公司2018年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40.0

B.77.5

C.115.0

D.37.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160+150)×25%=77.5(万元)

3、下列关于附注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财务报表附注相对于报表而言,同样具有重要性

B.财务报表附注的相关信息无需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C.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无需进行排列和分类

D.所有的日后非调整事项都需要披露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财务报表附注的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选项C,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有顺序地披露信息;选项D,不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无需披露。

4、在下列各项中,能够增加普通股股票发行在外股数,但不改变公司资本结构的行为是( )。【单选题】

A.支付现金股利

B.增发普通股

C.股票分割

D.股票回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支付现金股利不能增加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增发普通股能增加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但是也会改变公司资本结构;股票分割会增加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而且不会改变公司资本结构;股票回购会减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5、下列费用中,属于订货成本的有( )。【多选题】

A.办公费

B.电报电话费

C.常设采购机构的基本开支

D.差旅费

E.占用资金所应计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属于储存成本。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接受委托的组织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B.被委托的组织可以任意行使行政职权
C.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
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诉讼中可以直接单独作为被告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接受委托的组织要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在诉讼中是不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所以选项A、D错误。被委托的组织只能在委托范围内根据委托的要求行使职权,并不是说可以任意行使。所以选项B错误。

甲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每股当前市价为40元,当期每股发放股利5元,预计股利每年增长5%,则该公司留存收益资本成本为(  )。

A.12.50%
B.13.13%
C.17.50%
D.18.13%
答案:D
解析:
留存收益资本成本=5×(1+5%)/40+5%=18.13%。

关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申请人可以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为被申请人
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5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B
解析:
选项A: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选项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选项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宋先生持有境内甲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投资成本为6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现境内乙股份有限公司有意按公允价值向宋先生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宋先生向乙公司转让所持甲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方案二:宋先生以所持甲公司的全部股权向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股权。
请结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回答宋先生咨询的如下问题。
要求:
(1)该收购业务中宋先生是否应缴纳增值税?请简述理由。
(2)按上述两个方案收购股权,宋先生分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
(3)上述两个收购方案中,是否可以免征或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何操作。

答案:
解析:
( 1 )宋先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境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方案一: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 4000 -600 )X 20%=680 (万元)。
方案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属于同时发生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行为。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行为不涉税。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 4000-600) X20%=680 (万元)。
(3)对于方案二,可以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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