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将自己的一辆捷达牌汽车抵押给乙担保甲到期付款,此时乙( )。

A、可以转让其债权而自己保留抵押权

B、可以转让其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

C、可以在转让债权时抵押权随之转让

D、可以将债权和抵押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人


参考答案

更多 “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将自己的一辆捷达牌汽车抵押给乙担保甲到期付款,此时乙( )。A、可以转让其债权而自己保留抵押权B、可以转让其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C、可以在转让债权时抵押权随之转让D、可以将债权和抵押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人 ” 相关考题
考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现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与丙,丙通知乙。对此,下列分析中正确的是:( )A.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乙时生效B.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乙同意时生效C.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甲主张债的抵销D.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

考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借款100万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又向丙借款500万,甲将自己的该辆汽车给丙设立质权,并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丙;再由丁以自己所有的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抵押权已登记。因汽车刹车出现问题,丙将汽车交给戊维修,戊因丙不支付到期维修费而留置汽车。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乙对汽车的抵押权优先于丙对汽车的质权,因为抵押权设立在先 B、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乙对汽车的抵押权 C、戊对汽车的留置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及丙的质权 D、丙可以向甲主张实现质权,也可以向丁主张实现房屋抵押权,没有顺序限制

考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宝马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首付10万,剩余借款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价款付清之前甲保留所有权。在乙支付了首笔10万元之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未登记过户。在乙支付了25万元后,乙将该车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将该车交付给丙。甲得知后,向乙索要该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曱有权向乙要回该车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乙可以付清剩余款项,获得汽车所有权

考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宝马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首付10万,剩余借款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价款付清之前甲保留所有权。在乙支付了首笔10万元之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未登记过户。在乙支付了 25万元后,乙将该车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将该车交付给丙。甲得知后,向乙索要该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有权向乙要回该车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乙可以付清剩余款项,获得汽车所有权

考题 2016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日,乙丙约定,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双方在6月6日签订了转让合同。但没有通知甲,8月7日,甲向丙还款,乙告诉甲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第二天,丙跑去甲家,要求甲偿还债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仍需要向丙偿还债务 B.甲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无效 C.甲无需向丙偿还债务 D.乙丙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甲同意,其转让行为无效

考题 甲因生意之需向乙借款30万元,并以自己价值50余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流动资金不足,又向丙借8万元以解燃眉之急。甲同样欲以其房屋作担保,但遭到抵押权人乙的反对。无奈之下,甲只好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丙。丙将这辆价值1 0余万元的汽车放在家中后,唯恐遭人盗窃,整天提心吊胆,于是在几天后便与甲商量:质押关系依旧在,但车请甲开回去。甲遂又将汽车取回。后来,甲生意失败,到期无法偿还欠乙的30万元借款,而此时,欠丙的8万元也已到期,但甲手头拮据,也同样无法清偿。 【问题】 1.乙对甲房屋的抵押权是在何时设立的? 2.甲将车开回去后,丙对汽车是否还享有质权? 3.乙、丙应当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

考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将自己的一辆捷达牌汽车抵押给乙担保甲到期付款,此时乙()。 A.可以转让其债权而自己保留抵押权 B.可以转让其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 C.可以在转让债权时抵押权随之转让 D.可以将债权和抵押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人

考题 甲因向乙借款而将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后甲又将该汽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甲逾期不能偿还乙的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乙对该汽车的抵押权不成立 B. 乙对该汽车的抵押权成立 C. 因为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乙无权要求丙退还该汽车 D. 乙有权要求丙退还该汽车,以实现抵押权 E. 乙可以依据抵押合同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考题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亦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此时甲可以对丙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