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甲信托投资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账户及2个法人股东账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乙信托投资公司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股本的0.5%,到最高时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甲信托公司对上述事实未向乙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同时,甲信托公司多次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做价格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制造成交活跃的假象,使得该股价格从4月8日的10.01元涨至9月21日的19.12元,涨幅达91%。截至1999年2月9日,甲信托公司共获利10.322万元。 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

更多 “甲信托投资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账户及2个法人股东账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乙信托投资公司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股本的0.5%,到最高时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甲信托公司对上述事实未向乙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同时,甲信托公司多次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做价格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制造成交活跃的假象,使得该股价格从4月8日的10.01元涨至9月21日的19.12元,涨幅达91%。截至1999年2月9日,甲信托公司共获利10.322万元。 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哪些规定?” 相关考题
考题 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元股。请问上述四家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A.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B.操纵市场C.虚假陈述D.内幕交易

考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B.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C.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应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

考题 (二)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58.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考题 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B.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C.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转让D.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考题 案情: 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共实现盈利4. 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元股。

考题 2007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股票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说明理由。(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考题 某投资者买入甲股票1000股,包括股票价格和交易税费的总费用为10000元。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变动情况为( )。A.证券账户上就会增加甲股票1000股,资金账户上就会减少10000元B.证券账户上就会减少甲股票1000股,资金账户上就会减少10000元C.证券账户上就会减少甲股票1000股,资金账户上就会增加10000元D.证券账户上就会增加甲股票1000股,资金账户上就会增加10000元

考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 C: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

考题 甲公司股票每股市价20元,以配股价格每股16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10股。拥有甲公司95%股权的投资者行使了配股权。乙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股,并行使配股权,配股除权对乙股东的财富影响,假设股票交易价格与理论除权价格一致(  )。A.减少1950元 B.增加100元 C.减少2000元 D.不发生变化

考题 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3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3年10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A.0 B.20万元 C.30万元 D.50万元

考题 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3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3年8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2.5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A.20万元 B.25万元 C.30万元 D.50万元

考题 (2014年)甲为乙上市公司的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3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3年9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75万元

考题 (2014年)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3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3年9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75万元

考题 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2019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先后买入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9年9月3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卖出乙公司股票10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75万元

考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遂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考题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B、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C、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转让D、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考题 1998年5月初,甲证券公司以100多人的名义开设自营账户炒作M股票,成为炒作M股票的庄家。5月底,甲证券公司大量买入M股票,持仓量由5月初占总股本的15%,增加到5月底的19%,至6月底,再次大量建仓,持仓量占股票总股本的22%。甲证券公司用自营账户买卖M股票,运用资金共5.2亿元,并使用不同的账户对M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拉高股票价格,使该股票价格由6.42元升至13.74元,甲证券公司实际上已操纵了M股票价格的涨跌。你认为操纵市场行为有什么危害?

考题 甲公司于1998年1月21日至2月27日期间,利用65个个人股东账户大量买进乙实业股票,截至1998年2月27日,甲公司共计持有乙实业股票7345566股,占该支股票总股本的7.08%。但是,甲公司对上述事实未向乙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哪些规定?

考题 1998年5月初,甲证券公司以100多人的名义开设自营账户炒作M股票,成为炒作M股票的庄家。5月底,甲证券公司大量买入M股票,持仓量由5月初占总股本的15%,增加到5月底的19%,至6月底,再次大量建仓,持仓量占股票总股本的22%。甲证券公司用自营账户买卖M股票,运用资金共5.2亿元,并使用不同的账户对M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拉高股票价格,使该股票价格由6.42元升至13.74元,甲证券公司实际上已操纵了M股票价格的涨跌。甲证券公司的行为属于哪几种?

考题 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为“亿安科技”)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股。 上述四家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试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考题 1998年5月初,甲证券公司以100多人的名义开设自营账户炒作M股票,成为炒作M股票的庄家。5月底,甲证券公司大量买入M股票,持仓量由5月初占总股本的15%,增加到5月底的19%,至6月底,再次大量建仓,持仓量占股票总股本的22%。甲证券公司用自营账户买卖M股票,运用资金共5.2亿元,并使用不同的账户对M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拉高股票价格,使该股票价格由6.42元升至13.74元,甲证券公司实际上已操纵了M股票价格的涨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有几种?

考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遂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布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并说明理由。

考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遂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考题 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不同的信托,信托公司应在银行分别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在证券交易机构分别开设单独的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

考题 问答题2015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考题 单选题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B 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C 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D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

考题 问答题朱某等四人采取向亲戚朋友借用居民身份证等方法,申请开立了近300个股票交易卡,分别在数个证券公司开设交易账户,炒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公司股票(下称J股票)。2003年7月至8月间,朱某在低位大量买进J股票,其中7月初建仓买进500万股,7月底加仓买进350万股,至8月再次加仓500多万股,使其掌控的各账户J股票持仓量占J股票流通总股本的35%。同年9月3日起,朱某指挥操盘手,利用对敲的交易手法,即使用不同的账户对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拉高股票价格,在不到两个月内使该股票价格由每股14元附近升至100多元。此后,朱某大量抛售J股票,获利近l亿元,整个炒作运用资金共9亿多元。此后,J股票价格先是由于朱某的强大抛售而触发连连暴跌,后又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对某公司立案调查的消息公布而触发连续多个跌停板,从100多元最低跌至8元,前期跟风买进的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问:(1)朱某的行为构成我国证券法禁止的哪一种行为,为什么? (2)朱某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