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
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
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高检规则》第45条、《高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辩护人须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但是,如果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会见应当得到检察院的批准,而本题没有说明是哪一种形式的监视居住,因此,A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128条、《高法解释》第13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因此,B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五款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C表述正确。如果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无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但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直至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则有权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可见,D表述错误。
更多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 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 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 相关考题
考题 某单位员工吴某于1996年3月10日因事外出,之后音讯全无。2002年4月6日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吴某死亡。法院受理后于2002年4月11日发出寻找吴某的公告,直至2003年5月2日,吴某仍未出现。法院依据吴某之妻的申请,于2003年5月3日作出宣告吴某死亡的判决。吴某之妻对吴某遗产的继承从何时开始()。A.2002年4月6日B.2002年4月11日C.2003年5月2日D.2003年5月3日

考题 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考题 马某(女)诉吴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吴某所有。马某后发现二审法官有私自会见吴某的行为,因此申请再审。此外,马某还想起有一个1万元的存折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一、二审时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吴某手中,她希望法院再审时一并处理。下列对于本案的处理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A.对钢琴归属争议立案再审,存折问题告知马某另行起诉B.立案再审,对钢琴和存折问题一并处理C.告知马某另行起诉钢琴和存折问题D.告知马某可以一并处理钢琴

考题 吴某依据县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拟对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县检察院的逮捕决定要求赔偿。为此,吴某应向( )请求赔偿。A.所在地中级法院B.县法院C.县公安局D.县检察院

考题 某公安机关在办理吴某涉嫌诈骗一案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已被拘留的吴某,但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要做的工作是( )。A.立即释放吴某B.将释放吴某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C.如认为对吴某需要继续侦查,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D.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有B,可以要求复议

考题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由再审法院报上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考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 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 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考题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考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本案中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的诉讼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检察院决定对吴某监视居住时,只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B、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时,应将吴某监视居住的2个月折抵刑期1个月 C、法院不得对吴某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D、侦查期间,对吴某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不得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考题 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吴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下列关于对吴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告知吴某另行起诉 B:判决宣告刘某无罪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调解不成的,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D:将案件交本院民庭审理

考题 甲市公安局南区分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吴某处五日行政拘留。吴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甲市公安局决定维持。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吴某仍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吴某要求赔偿,下列应当受理的机关是:A.甲市公安局 B.甲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C.第一审人民法院 D.甲市公安局和甲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考题 谢某与朋友聚餐时与邻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经鉴定属重伤。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吴某应当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吴某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考题 吴某因打架被某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执行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吴某的学生B、吴某的女友C、吴某的父亲D、人民检察院

考题 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考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考题 谢某在一次与朋友聚餐时与临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林某经鉴定为左眼失明,属重伤。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参与该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应当如何处理?()A、吴某应当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吴某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考题 吴某违章驾驶,被交警张某拦住,当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对吴某的罚款决定应当适用一般 程序B、对吴某当场作出罚款决定合法C、如征得吴某同意,张某可以当场 对吴某作出罚款决定D、张某应当当场向吴某收缴罚款

考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考题 判断题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A 对B 错

考题 单选题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继续执行原判决B 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C 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D 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考题 单选题吴某因打架被某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执行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 吴某的学生B 吴某的女友C 吴某的父亲D 人民检察院

考题 多选题吴某涉嫌滥用职权被立案侦查,现该案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吴某拟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吴某可以委托1—2名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B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应该按照吴某的要求进行辩护C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吴某须经人民检察院许可D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本案的诉讼文技术性鉴定材料

考题 问答题2002年4月15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诉吴某欠款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责令吴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张某欠款10万元,并承担该案件诉讼费。10天之后,吴某只向法院交了诉讼费,但并未向张某返还欠款。2002年5月9日,张某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接受了申请,指派执行员负责执行。由于吴某拒不执行,5月24日,该法院将已查明的吴某在银行帐户中的存款10万元划拨到张某帐户中,至此,本案执行终结。5月25日,吴某之子到法院找到执行员吵闹,说执行员执行本案是多管闲事。执行员对其进行了批评,但吴某之子仍不罢休,继续辱骂执行员,执行员将此情况报告给院长,并提请院长批准,以吴某之子妨害民事诉讼程序为由决定对其拘留。该法院能否以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为由对吴某之子采取强制措施?为什么?

考题 多选题法院就某民事案件做出了生效判决,但债务人冯某拒绝履行,于是债权人陈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冯某申请暂缓执行,并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陈某对此表示同意。但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冯某仍不履行义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陈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B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陈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C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吴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考题 单选题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改编]A 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B 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 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 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考题 判断题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 对B 错

考题 判断题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 对B 错

考题 单选题1995年10月6日,吴某到厂长办公室要求分房。厂长刘某以要开会为由令吴某离开。吴某不从,刘某遂不耐烦,向外推吴某。吴某在后退中不慎将办公桌撞倒,打破茶杯。刘某见状大怒,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不容吴某分辩将其带到北桥派出所。第二天,某市A区公安分局以吴某妨碍公务为由,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吴某不服,提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原处罚决定。被处罚后,吴某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撤销了A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吴某据此判决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不料遭车祸身亡,家中有母亲、妻子、儿子和儿媳。在吴某死亡后,下列人员中不具有赔偿请求人资格的是()。A 母亲B 妻子C 儿子D 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