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
发布时间:2021-12-04
参加四川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考生注意了!四川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发布,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四川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四川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相关事宜的通知》可知主观题考试时间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各位应试人员: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的批复意见,现就四川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延期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2021年12月19日上午举行四川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考试时间为09:00-13:00,考试时长240分钟。
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5日至12月18日。全省21个市(州)均设机考考点,纸笔考考点集中设立在成都市,具体考点和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根据司法部安排另行通知。
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考前核酸检测
(一)应试人员应于12月5日起,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或微信公众号进入“每日健康打卡”模块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按提示内容和选填项如实完成在线信息填报。打印准考证前,需签订《考试防疫承诺书》。
(二)应试人员考前需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参加考试时应提交考前48小时内(12月17日09:00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原件或电子凭证,下同),自觉配合考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使用电子凭证的,以“四川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为准。建议应试人员准备纸质核酸检测报告原件,以便入场防疫检查时快速通过。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需根据考区所在地市(州)司法局提示提前60至9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入场安全检查和防疫检查。
(一)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应试人员在考试当天到达考点后,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亮码、扫码、验码,凭绿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应试人员通道”进入考点。
(二)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健康状况异常的应试人员在考试当天到达考点的,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亮码、扫码、验码,凭绿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特殊通道”经健康评估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应试人员须履行防疫个人责任。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应试人员,应关注考区(点)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区(点)所在地对应试人员有更严格防疫要求的,按属地要求执行。
(四)应试人员到达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正常的(≥37.3℃),安排至留观室(棚)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对考前两次测量仍不正常的,由考点专业研判和评估后,认定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至隔离考场参考;认定不具备参考条件、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考点专业研判和评估后,认定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至隔离考场参考,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等处置;认定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在核验证件、测量体温、入场和离场等环节,应试人员要按照考务人员的安排,依次、有序进行,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三)如应试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24天的病例,不得参加考试。
(四)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应试人员关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12348四川法网等平台,确保手机畅通,及时获取考试、防疫等最新通知及信息。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提供健康码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司法厅及各市(州)司法局法考工作咨询电话:
1.成都市司法局:028-86262078、86249670
2.自贡市司法局:0813-2120185
3.攀枝花市司法局:0812-3337174
4.泸州市司法局:0830-3196937
5.德阳市司法局:0838-2508130
6.绵阳市司法局:0816-2266162、2265212
7.广元市司法局:0839-3229353
8.遂宁市司法局:0825-2220273
9.内江市司法局:0832-2027807
10.乐山市司法局:0833-2558346、2558348
11.南充市司法局:0817-5258955、2263801
12.宜宾市司法局:0831-8226936
13.广安市司法局:0826-2392199
14.达州市司法局:0818-2123763
15.巴中市司法局:0827-5280120
16.雅安市司法局:0835-2239709
17.眉山市司法局:028-38186106
18.资阳市司法局:028-26110193
19.阿坝州司法局:0837-2821135
20.甘孜州司法局:0836-2811350
21.凉山州司法局:0834-2172563
22.四川省司法厅:028-86756796、86751097、86754397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四川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查看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查看材料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B.珠宝店如果以“进货时检验员出现了差错,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为抗辩理由,可以免责
C.如果珠宝店做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甲又提出了要求,珠宝店就必须履行承诺
D.甲同时可以向珠宝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珠宝店内部的情形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责任的理由。B选项错误。
珠宝店若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理,C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只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的精神损害赔偿有规定。本题目中钻石并没有受到损害,甲女友因钻石与其分手不受法律调整,甲不能据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A.甲系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擅自动用企业的公款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准备赚了钱以后归还但甲由于缺乏股票知识,赔了不少钱,不得不连续动用公款达10万元最终甲发现根本无力归还这笔钱,即一走了之
B.乙系邮递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开启他人信件,窃取财物价值达5000多元
C.丙系某国有省属大学的校长,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学校财物价值10万元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其在对外交往中接受价值300元人民币的礼物,按规定应当交公而未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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