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看吧!2020年浙江法考分数线怎么划定?法考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02-26
2020年浙江法考分数线怎么划定?法考合格分数线是多少?这些问题你们都清楚了吗?今天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吧!
1、浙江法考客观题分数线法考客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2、浙江法考主观题分数线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
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
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3、法考分数线总结:
4、浙江法考成绩管理:
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
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
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B项,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1)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B项正确。
C项,根据该规定第10条,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2)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3)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4)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本题中,作为指定行的丁银行已经付款,则不应再裁定丙银行止付,C项错误。
B. 丧葬补助金
C. 政府补贴
D. 抚恤金
B.某院检察长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将部分财政拨款发放给本院的检察官,情节较轻,被给予警告处分
C.何检察官在办理某案中消极履职,拖延办案,致使被害人丧失希望跳楼自杀,被给予记大过处分
D.张某系某检察院助理检察官,为避免王某与其竞争检察官职位,诬告陷害王某,被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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